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1、适用对象
低收入家庭中的下列人员:
(1)因患病住院治疗导致生活发生困难的失业人员;(2)夫妻双方一方为失业人员,且另一方为离岗退养协保人员或残疾人员、失业人员;
(3)单亲带子女读书且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中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2、申报条件
符合"适用对象"的人员可申请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市政府两节送温暖额度确定,与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两节送温暖困难补助金不重复享受。
3、办理路径
线下办理、咨询:
每年年底前社区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摸排,主动上门经当事人确认后,由街道(镇)人社所统一上报。
咨询电话:锡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88213610
4、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