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农圃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6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023-2024年度)-农专.xls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