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5〕39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度无锡市锡山区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技术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田间试验5组(水稻、小麦肥料利用率试验各1个、水稻肥效试验2个、蔬菜肥料试验1个);100户农户施俷情况调查。
二、合同预算价:14.1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四、投标单位要求
A: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B:特殊条件
(1)因该项目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投标单位为科研院所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壤肥料、耕地质量管理与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关从业经验,熟悉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2)出具土壤检测报告的单位须具有CMA资质。
(3)优先选择近两年从事过相关工作的单位。
五、投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
七、评分规则
综合评价法(附:评分标准)
八、招标单位及联系人
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团结南路,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虞虓峰0510—88252260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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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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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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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
通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低价÷投标价格)×3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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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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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20 |
合理20分,一般15分,不合理不得分。 |
试验方案设定 |
20 |
试验方案设定合理20分,一般15分,不合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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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
10 |
采样过程、试验规范及实验室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得10分,一般得5分,不合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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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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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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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
10 |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耕地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 项目参与人员为土壤学、生物技术、生态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增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
业绩表现 |
10 |
投标单位曾经承担过测土配方项目的,每一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10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合同) |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