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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七、第二十六、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三、第三十五、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十七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养殖尾水治理不实,2023年无锡市规模以上养殖池塘中,开展尾水排放登记备案的比率较低。宜兴市官林镇夹沟东310米水产养殖排口整治成效反复,清塘污水外排马公荡。

(二)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

规模以上养殖池塘落实尾水排放登记报告制度。

整改时限

20253月底前

整改措施

1. 组织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登记备案制度检查,结合省信息化系统,督促水产养殖主体填报《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信息登记表》,夯实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责任。

2. 着力做好集中清塘期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尾水超标排放行为。加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传力度,提高养殖主体责任意识。

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印发《关于建立全区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淤泥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强化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登记备案制度落实,督促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按要求填报《养殖尾水排放、清塘污泥处置信息登记表》,夯实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责任。

2. 定期对规模以上养殖池塘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核查尾水处理工艺、净化区面积、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对检查时正在排放尾水的养殖池塘开展监测。加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传力度,增强养殖主体责任意识。

二、二十六项整改任务:

整改事项

无锡市《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的意见》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向住建部门办理拆除工程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等材料。督察发现,住建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在征收实施单位未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就予以拆迁项目备案,大量拆迁项目游离在监管之外。

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整改目标

进一步压实属地备案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备案工作,做到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应备尽备。拆除工程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向城管部门进行备案,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

(五)整改时限

2025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 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备案申报主体、备案流程和内容、备案公示、受理主体,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规范参与房屋拆除各方行为,有效提高安全隐患防范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并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

2. 梳理项目清单。建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底册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更新底册清单,督促未备案单位及时报备并依法处置。

3. 强化指导检查。要求各地区住建和征收部门严格落实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每月定期汇总上报备案信息。同时,将拆除工程备案管理工作列为房屋征收及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检查事项,纳入市房屋征收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

4. 鼓励拆迁工地采用移动处理设备处置建筑垃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加大对未经许可擅自处置拆除垃圾的处罚力度。

(七)整改完成情况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备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我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落实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所在属地镇(街道)备案制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备案申报主体、备案流程等内容,落实各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清运备案许可要求,要求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备案后方可办理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并要求各板块做到应备尽备,实现房屋征收项目备案全覆盖。

三、二十九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督察期间,在无锡市生态管控空间、宕口、路边、田间等发现建筑垃圾倾倒问题20处。

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整改目标

清理倾倒垃圾,分类规范处置固废,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

20255月底前

整改措施

1. 加强问题整改。对问题点位制定一点一策整改方案,并按规范处置。对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行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2. 制定常态化措施。印发实施《无锡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处置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20245月份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积存生活垃圾运输处置排查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强工程车辆运输执法整治。从严查处违法处置运输、偷倒垃圾的车辆。二是要注重倒查垃圾产生源头。对建设、施工单位未办理许可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办理许可后委托未经备案核准的运输单位和个人承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压实水陆换装点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使用未备案船舶运输建筑垃圾。四是要杜绝跨省(市)违法运输处置固废。加强国省道、高速出入口、航道、码头、交通闸口的常态化检查。五是全面整治非法处置问题,规范转运调配场的设置。对建筑垃圾中转场(点)、消纳场、处置厂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无锡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设置与管理导则(试行)》,规范转运调配场的设置,加强对转运调配场的日常管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1. 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非法处置倾倒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 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强源头排放监管、运输作业监管、中转作业监管、末端处置监管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建筑垃圾领域的法治化、精准化、常态化全链条监管执法。

3. 优化设置调配场。按照《无锡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设置与管理导则(试行)》的要求,合理、规范设置调配场,并落实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建筑垃圾收运处体系。

4. 抓好日常执法检查。对重点路段及高发点位,采取日间巡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密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严、带泥行驶、抛撒滴漏、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常态化落实与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五勤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实现了联合执法常态化。

5. 落实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加强违法案件溯源,落实一案三查,查运输单位、施工单位,同时将问题案件以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甲方)进行整改,对多次违规的建设单位同步落实处罚。

6. 做好工地每日巡查。对全区205个在建工地部署落实每日巡查打卡工作,对在建工地工程渣土出土情况、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对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提出指导意见。落实在建工地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运输指导手册》和《倡议书》等915督促工地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四、三十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工地扬尘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28个在建工地,发现17个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不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17个扬尘防治不到位的问题点位现场整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地应急响应

(五)整改时限

2025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根据行业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对17个问题点位督促彻底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地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其中锡山区涉及3个)。

(七)整改完成情况

涉及整改工地已全部完成绿网覆盖,并已落实防尘管控措施,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三十三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抽查13家家具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家具及木材加工行业的VOCs治理设施的维护,扎实推进源头替代工作,提升收集处理效果,减少大气无组织排放

(五)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 13个问题企业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202410月底前全部完成问题整改(其中锡山涉及4家)

2. 开展辖区内家具及木材加工行业整治,通过规范整治一批、高标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路径,加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收集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家具行业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3. 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环保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替代,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稳定达标排放。

(七)整改完成情况

1. 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对四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企业目前切割工段已配套除尘设施,喷漆房和调漆间已密闭,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已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

2. 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主动对家具行业现状进行梳理并纳入年度任务,开展家具行业废气治理水平综合整治,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3. 持续加强全区家具企业长效监管和环保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替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六、三十五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抽查9家机械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相关企业问题整改,提升企业废气治理水平

(五)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 督促9家问题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其中锡山涉及2家)。

2. 按照整治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开展机械加工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督促机械加工行业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进一步提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推动机械加工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七)整改完成情况

1. 抽查的2家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

2. 常态化对机械加工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机械加工行业完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提升机械加工行业废气治理水平。

七、四十三项整改任务:

(一)整改事项

市级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未按3年时限要求修订,县级宜兴市和锡山区已超期。

(二)责任单位

锡山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锡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并重新发布

(五)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2024年底前完成锡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无锡市锡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无锡市锡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1231日发布。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锡山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820日至202592日)反映。

监督电话:88221512(锡山生态环境局)、88201965(区住房城乡建设局)、88211372(区城管局)、88704214(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电子邮箱xshbjzjk@163.com(锡山生态环境局)、xsjgfwzx2024@163.com(区住房城乡建设局)、xscgjb@163.com(区城管局)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委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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