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无锡市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课题的遴选公告

           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是充分展示普查成果、发挥普查资料应用价值的主要途径之一。为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普查数据,更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锡山区统计局决定对无锡市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社会团体,相关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等均可参与遴选。课题研究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对承担的课题负责。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同一人原则上不参与多个课题申报。鼓励党校、高校、学会等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成立课题组,整合资源,协作攻关,共同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731日星期(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区统计局部门窗口(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无锡市锡山区第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无锡市锡山区第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字样)。

4.申报选题:申报者原则上需按照《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见附件)指定的题目申报。

申报者必须紧扣锡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根据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汇总数据及锡山区情开展调查研究,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应用性前瞻性、对策思路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力避空泛。

5.组织评审:锡山区统计局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2.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25930日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委托单位将适时组织召开无锡市锡山区第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中期成果评审会。对于中期评估不合格的课题项目,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3.课题结项:课题成果形式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归锡山区统计局所有,相关单位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如有较为完整的政策建议,请单独形成文字材料。20251031日前,请将签字盖章的《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查重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锡山区统计局。委托单位将组织最终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四、资助经费

  2025年度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遴选设置2个专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同意,结项时被评为不合格的课题,未按约定期限提交研究成果者视为违约,将不予支付课题资助经费。

    、联系方式

人:任佳

联系电话:0510-88702659

联系地址:锡山区东亭街道锡州中路13号楼3505室锡山区统计局

 

附件1: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docx

附件2:锡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docx

 

 

                           无锡市锡山区统计局

                                             2025716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