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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朱轶为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8号;邮编:214196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广告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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