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龙潭浜清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北镇龙潭浜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潭浜清淤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锡山区锡北镇,起点为崇村白荡,终点为文八路。工程主要内容为:对龙潭浜开展河道清淤4708米,清淤方量约48971立方米,清理建筑垃圾、水草等。
2.1.3 合同估算价:116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6日 竣工日期:2024年7月5日
2.1.5 其他: /
2.2 交易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龙潭浜清淤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安全生产其他要求: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C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3.6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6:00时至2024年4月1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09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发包人): |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人民政府 |
代 理 机 构: |
诚见(无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无锡市锡山区泾石路1号 |
地 址: |
无锡市锡山区联福路601号无锡锡东科技产业园聚智创富中心聚智大厦18楼 |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4000 |
联 系 人: |
蒋工 |
联 系 人: |
曹工、吴工 |
电 话: |
0510-83796299 |
电 话: |
1391325581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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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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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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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wh39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