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4-00301 发文日期 2024-02-26 公开日期 2024-02-26
文件编号 锡府办〔2024〕2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文章链接:
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4/02/26/4198177.shtml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建设
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府办〔2024〕2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锡山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269号),无锡市入选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范化水平,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努力让每个儿童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无锡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无锡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锡山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各有关部门“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和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区基本构建面向儿童的“政策友好、服务友好、权利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五大可持续发展的友好施政体系,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让群众共享儿童友好改革发展成果,持续提升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自豪感。到2025年争取将建成符合儿童健康发展需求、适应未来需要、具有人文情怀特征的儿童友好城市锡山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儿童优先。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等所有与儿童相关的事务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让广大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二)坚持需求引领。积极适应不同年龄段儿童服务需求,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制度完善,切实加强基础保障,全面落实创建标准,通过开展儿童友好试点城市创建活动,推动提升全区儿童友好整体水平。
(三)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激发创新动能,在完善政策支持上求突破,在扩大服务供给上创亮点,在推动融合发展上多探索,在完善服务监管上当示范,努力实现社会和儿童家庭双满意,促进全区儿童友好高质均衡发展。
(四)坚持多元参与。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发挥党政统筹作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家庭儿童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合力。
三、建设目标
按照“1565”建设模式,围绕“童享童乐 友好锡山”友好主题,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深挖“孕育、生育、养育、教育、共育、特育”六大系统儿童友好资源,打造儿童参与(宜享)、公共空间(宜居)、儿童关爱(宜长)、儿童研学(宜学)、文化体验(宜游)五类友好应用场景,积极构建安全、公平、符合儿童需求、适应无锡城市未来发展、贯穿国际化城市人本价值的儿童友好城市。
到2025年,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成为锡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儿童友好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儿童参与的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加快拓展,全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从一米高度看锡山”“俯下身服务”成为社会共识。
展望2035年,儿童友好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更加规范,儿童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儿童公共服务内容更加多样,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全面覆盖,儿童关爱机制更加优化,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儿童发展与锡山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儿童事业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建设“社会政策友好”城市
1.构建儿童友好建设规划体系。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锡山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目标和安排,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社会福利等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儿童友好的理念和要求。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参与)
2.畅通儿童参与社会事务渠道。探索建立社区儿童议事会制度,公开招募选拔有爱心有热心的儿童担任议事员,从儿童视角提出建议,让儿童发声,以主人翁身份参与社区管理。畅通儿童建言献策渠道,提升儿童发掘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在公共决策领域中充分吸纳儿童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牵头,各镇<街道>参与)
(二)满足成长发展需要,建设“公共服务友好”城市
3.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建立以示范性托育机构为骨干,普惠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园为支撑,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为补充,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和管理咨询的托育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与镇(街道)、村(社区)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附近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探索健全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和登记备案制度。支持托育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招引知名托育服务品牌机构布局设点或接受托管经营。到2025年,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普惠型托育机构镇(街道)全覆盖,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4.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科学合理规划锡山教育设施布局,“十四五”期间,拟定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义务教育学校3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中1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学生正常天气每天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等校内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青少年掌握1至2项体育运动技能。加强食育体系建设,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普及学生食育教育和营养餐供给,制定集体供餐单位的营养配餐标准、营养操作规范和膳食指导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到2025年,特需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适龄特需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100%,特需学生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5.规范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将课后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学和初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晚托管服务,有效解决家长后顾之忧。课后服务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实现课后服务提档升级,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积极拓宽资源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寒暑假托管服务,解决假期看护难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锡山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6.优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降低儿童三项死亡率。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探索将手足口病、流感、肺炎等传染病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或疾病应急接种计划,开展宫颈癌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教育,为全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等。制定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指南,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儿童肥胖预防控制和免费近视筛查,加强学生常见疾病监测和干预管理。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儿童性教育、性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健康素养。到2025年,全区100%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咨询)室”,每个学校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力争实现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中小学生肥胖率增幅逐年下降。2024年至2030年间,实现本地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三)完善公益普惠保障,建设“权利保障友好”城市
7.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关爱。精准保障范围,落实“事实孤儿”保障工作,畅通发现认定渠道、接轨国家保障体系,形成事实孤儿“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救助保护闭环。执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使用镇(街道)未保站(关爱之家),适度拓宽覆盖面,全力满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康复救助、教育资助等多样化救助需求。健全保障机制,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充分整合各类资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关爱和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锡山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8.做好残疾儿童康复保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做好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救助对象审核把关、康复服务有效供给、康复训练质量评估、定点机构监督管理、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等工作。完善特殊教育、儿童福利等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残疾儿童提供听力语言、定向行走、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等服务的能力,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等机构申请成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康复协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做好残疾儿童发现告知、协助申请救助、志愿康复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区残联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参与)
9.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精准保障”机制,做到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按要求实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落实困境儿童医疗康复政策,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权益保障。强化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重病儿童治疗期、康复期保障及治愈退出等机制。开展“向日葵计划”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等方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参与)
10.积极防治校园欺凌。建立防治中小学校学生欺凌行为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中小学校应当开辟有专人负责的不记名举报欺凌行为通道,并建立家长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与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欺凌行为信息沟通机制,并加强校外学生欺凌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力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锡山公安分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参与)
11.加强儿童权益法治保障。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化大格局,有效发挥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探索建立监护干预机制、监护困境一站式救助机制、延伸处理机制,健全完善对监护缺失和遭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康复和司法救助等综合保护跨部门协同模式。加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因地制宜地提供心理咨询、婚姻调适、维权关爱、亲子教育等服务,畅通身边维权渠道。实施“生命摇篮”被害未成年人关爱项目,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方合力的女童保护“锡山模式”,有效预防性侵女童行为发生,及时处置性侵女童案件,有力救助困境女童,依法维护女童人身权益。(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残联、锡山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参与)
(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成长空间友好”城市
12.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大力推进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建设安全、绿色、趣味、益智、舒适的儿童友好学校。区分不同类型学校,分类组织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试点,优化校内外交通环境,打造儿童友好示范学径,改造提升上下学出行环境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趣味性。引导儿童参与完善学校公共空间设置,探索儿童参与机制,并向全区推广建设儿童友好学校。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学校2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锡山公安分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13.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优化儿童就医环境,设置与医生互动空间和室内外儿童活动场地,配备儿童座椅、饮水机、适合儿童和家长共同使用的休憩设施等,室内设计和装饰应有利于儿童患者身心健康,洗手间、母婴室等设计满足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医院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注重儿童参与。(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管中心、锡山公安分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14.推进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满足各年龄段儿童阅读需求,提高儿童阅读空间品质,建设愉快阅读与趣味空间相结合的儿童友好图书馆,并落实儿童参与。推动儿童流动图书馆或服务点建设,加强馆社、馆校合作,把优质图书资源送到更多学校、社区、园区,为儿童提供更便利的阅读服务。优化儿童室内外的阅读环境及空间,提升馆内服务空间品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建管中心、锡州控股集团、各镇<街道>)
15.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结合“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建设,在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改造中融入儿童友好元素,拓展儿童游戏场地。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试点,采用绿色、自然材料,改造提供儿童独有的活动区域,设置亲近自然、启发创造的游戏空间,保障儿童游戏安全。到2025年,建成儿童友好公园12个以上,其中新建或改建儿童专类公园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锡山城发集团、锡州控股集团、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参与)
16.加强儿童体育场所建设。规划建设体育特色主题公园和儿童体育公园,加快推进锡山文体中心建设工程。提高现有体育设施共享使用程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推动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满足儿童体育锻炼需求。建设更多社区体育公园,并增加儿童运动设施。到2025年,实现社区体育公园儿童体育运动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参与)
17.推进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尤其是我区丰富的自然农业资源优势,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具有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的儿童活动场所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儿童友好主题乡村旅游,引导儿童参与社会实践,鼓励儿童发展兴趣爱好,提高儿童的科学、人文、艺术等综合素养和认知、探究、实践等综合能力。到2025年,全区建成儿童友好实践基地1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牵头,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锡州控股集团、锡山环能集团、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参与)
18.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提倡母乳喂养,加强宣传倡导,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母亲提供安全、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建设,促进母婴室功能优化,完善社会监督员评价制度,实时更新地图系统,探索推广移动母婴室,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全区建成50间以上公共场所母婴室。(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牵头,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锡山城发集团、锡州控股集团、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参与)
19.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在统筹街区整体规划建设中贯彻儿童友好理念,为儿童创造更加安全、便利、有趣、宜居、宜学的街区环境。创新儿童公共空间供给方式,持续提升儿童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丰富度,塑造儿童友好的街区公共生活。到2025年,实现全区各镇(街道)儿童友好街区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牵头,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参与)
20.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儿童室内外生活环境、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儿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营造更加儿童友好的社区公共生活。2025年,全区各镇(街道)建成儿童友好社区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区妇儿工委、各镇<街道>)
(五)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建设“发展环境友好”城市
21.深化家庭教育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深入实施《关于推进家庭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发挥南师大锡山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智库作用,建设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高素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构建锡山特色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到2025年,中小学校(园)建立家长学校比例达到100%,每学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100%,每年组织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道>参与)
22.加强儿童精神文化培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家风家训弘扬宣传活动,依托我区红色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深化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擦亮积极德育品牌,讲好建班育人故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参与)
23.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充分尊重儿童上网、用网权益,学校结合课程开展网络素质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理解并使用网络。帮助家长(监护人)了解适应网络,增加对儿童的关心和管护,引导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督促互联网企业主动履行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提供优质内容,对“青少年模式”的后台数据推送内容进行常态化运营。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取缔无照场所,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加快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远离不良网络,保持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锡山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各镇<街道>参与)
24.构建安全保护综合体系。开展出行安全、灾害避险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儿童食药用品安全监管,构建全链条监控、全过程控制、快速检测验证和智慧可追溯体系。强化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儿童经常活动场所安防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消除监控盲点和死角,有效保障儿童安全。推进无障碍城区建设,为儿童提供更友好、更便利的无障碍城市环境。建立完善基层儿童保护体系,有效运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基层儿童保护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性侵等行为。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强预防拐卖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防拐意识和能力,加强全社会反对拐卖意识。实施控烟保护青少年行动,在学校等周边100米范围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锡山公安分局、锡山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25.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纳入锡山区“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探索运用影视文化作品、动漫游戏、卡通画面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模拟法庭、警校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加强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支持更多部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失足青少年关心、帮教、感化、挽救中,当好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调解员,帮助认罪悔罪、提升在矫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持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解决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问题,实现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零失学”目标。(责任单位: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儿童友好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板块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和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保障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按程序将相关项目纳入民生实事计划、政府投资计划,区财政局和各板块按要求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据实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三)建立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成效。区妇儿工委牵头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市民代表、儿童代表组成的评估团,制定督导评估体系,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实施方案》推进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区妇儿工委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四)加大实施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城市相关政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共识。

附件:锡山区儿童友好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锡山区儿童友好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顾文浩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葛  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
周建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徐涵明  区政府副区长
保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
成  员:华  晓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品飞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叶上山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顾凤艳  区教育局局长
汤  沸  区民政局局长
钱  军  区司法局局长
黄凌莹  区财政局局长
许  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政威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滕国良  区城管局局长
陆敏方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锡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台创园管委会
副主任(兼,负责日常工作)
刘水长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陆  晋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锡北镇镇长
吴健龙  区应急局局长
华维晔  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周嘉模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燕军  区建管中心主任、荡口古镇管委会主任
王美娟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方烨强  团区委书记
周云芳  区妇联主席、区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张品红  区残联理事长
唐  春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华  星  锡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倪大尧  锡山城发集团董事长
耿志强  锡州控股集团董事长
尤东升  锡山环能集团董事长
周  骏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张迪秋  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马新峰  东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宇峰  安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梦娜  羊尖镇镇长
李晔军  鹅湖镇镇长
冯  霄   东北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轶为  东港镇镇长
蒋晓湖  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元  厚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纯阳  区法院副院长
徐  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国刚  区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施俐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外办专职副主
任、区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袁大飞  锡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叶上山、周云芳兼任主任,施俐臣、倪虹任副主任。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 17日印发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