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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我局拟对无锡市锡山区鹅真荡水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我局已制定该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案》,并拟于202431日上午930分在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75楼会议室召开首次磋商会议。

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特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领域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与磋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派员参与磋商过程。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磊,职务: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

联系电话:0510-88219327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7

 

      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 

  2024226   

附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