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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拟征告〔2023〕077号 锡山区〔2021〕018号 锡山区〔2021〕002号 锡山区〔2021〕049号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3-01636 发文日期 2023-12-28 公开日期 2023-08-11
发布机构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征收土地预公告

 

 

锡山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锡山区拟征告〔2023〕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锡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北塘街道正阳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锡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余婷婷;电话:0510-83772541。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锡山区〔2021〕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东鹏路西段工程

二、征收范围

四至(详见附图),涉及东北塘街道大马巷村。(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工作安排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  2021 年9月22 日——   2021年 10月11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拟征地公告

锡山区〔2021〕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金鹰工业园园区道路一

二、征收范围

四至(详见附图),涉及东北塘街道大马巷村。(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工作安排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1年5月6日—— 2021年5月19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拟征地公告

锡山区〔2021〕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金鹰工业园园区道路二

二、征收范围

四至(详见附图),涉及东北塘街道大马巷村。(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工作安排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1年5月6日—— 2021年5月19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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