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
“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
工信部近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请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4),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请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组织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附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不公开版)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
三、“揭榜”企业需将对接表、申请书、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地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填报《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科。
四、开展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是落实国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扎实推动大中小企业通融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异,0510-88227237。
附件7.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