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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山实验小学锦安校区新建工程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3-00695 发文日期 2023-06-14 公开日期 2023-06-1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锡山实验小学锦安校区新建工程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相关规定,《锡山实验小学锦安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关于锡山实验小学锦安校区新建工程

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相关规定,《锡山实验小学锦安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2月17日在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征收现场进行了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收部门共收到29个被征收人联名提交的书面反馈意见,并要求召开听证会。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区政府委托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该项目《方案》的听证会,再次听取被征收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人对《方案》的主要意见、建议

被征收人联名提交的书面反馈意见和被征收人代表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经梳理,汇总如下:

(一)对房屋的评估基准价不认可。认为评估基准价太低,房屋评估价值与其区位、配套设施、容积率不符,和周边房地产价格有差距,不能接受;

(二)对合法面积的认定不认可。认为应当将所有建筑面积全部认定为合法面积。

二、对被征收人相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基准价偏低的问题。不予采纳,理由是:该项目的预评估基准价是由依法公证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无锡市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锡建发2018〔80〕号)评估确定,且该基准价已通过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无锡市房地产评估咨询行业协会查询;

(二)关于合法面积认定的问题。不予采纳,理由是:合法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档案的记载为准。

三、结论

该项目《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征收人的相关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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