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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6年)》征求意见稿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3-01292 发文日期 2023-04-24 公开日期 2023-04-24
文件编号 2023 发布机构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6年) 征求意见稿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6年)》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我区农田建设资源整合,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报告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恢复(新增)耕地潜力区为重点,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在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职能。激发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激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坚持规划引领,整域推进。衔接国土空间、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规划,统筹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把城镇开发边界外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成高标准农田,整合利用恢复(新增)耕地潜力资源,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耕地特点、耕作条件、区位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田施策,拾遗补缺、完善提升,全面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灌排设施配套、田容田貌美观”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灌排通畅、宜机作业的连片高标准农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生态循环农业设施技术,探索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
(五)坚持依法严管,良田粮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有量恢复等工作结合起来,鼓励将建设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良田粮用”。
三、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以“吨粮田”为核心标准,以“规模化、宜机化、生态化、智能化、产业化”为建设目标,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充分彰显新江南田园风貌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3年至2026年,新建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建成1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项目区2个、数字化智慧农田示范区2个、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耕地质量监测点20个。
四、建设标准
参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苏政办发〔2021〕21号)和无锡市《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锡政办发〔2022〕62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田、土、水、路、电、技、管”七个方面的建设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检查验收和建后管护。
(一)田。田块相对集中连片,田面规范平整,基本实现条田化。田园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私搭乱建、无田间坟茔。以田间机耕道路或固定沟渠为基准形成条田,条田面积宜在30~50亩以上,条田中划分若干格田,原则上每块格田长度不小于80米、宽度不小于30米,呈正南北或东西走向,便于智能导航系统监测、大中型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二)土。土壤肥沃,具有良好的土体构造,有效耕作层厚度应大于2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每公斤20克。质地适中,耕性好,有较多的水稳性团聚体。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要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2.0以上。
(三)水。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90%以上,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70,日降雨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农田积水,控制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米以下。田间灌排工程配套率、完好率95%以上,运行良好,管理到位。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和微喷灌等高效节水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灌溉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建设。渠系布局合理,渠、涵、闸、下田坡道等渠系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灌溉泵站选址科学合理,建筑外形基本统一,与乡村环境相融合,建设成标准化泵站。因地制宜推进农田灌溉尾水净化,提倡排水沟建成生态沟,利用原有池塘、坑塘建设农田尾水生态净化塘。
(四)路。田间道路分为机耕路和生产路,机耕路要与乡、村公路连接,主干路段实现硬质化,路面宜采用沥青、混凝土等材料硬化,保证晴雨天畅通,能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合理配套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机耕路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3~0.5米。生产路路面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2~0.4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
(五)电。根据高标准农田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的管理和建设要求,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应与排灌、道路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使用安全。
(六)技。科学设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鼓励采用经济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广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以上。
(七)管。管护制度健全,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人员到位,管护资金落实。标识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美观。田间道路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直,两侧无杂草。灌排沟渠和田间灌排配套设施维护及时,沟渠内无淤泥、垃圾和杂草。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泵站专人管护,无乱堆乱放,每年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五、重点工作
(一)规划先行,一体谋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再配套的原则,与锡山区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现代农业专项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有机衔接,紧密结合耕地恢复(新增)整治等工作,高质量谋划好、编制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应建尽建、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全面排摸城镇开发边界外未建高标准农田耕地资源与恢复(新增)耕地潜力资源,以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地块为重点,归并整合周边100亩以下适宜地块,一并纳入建设范围,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和图斑数据库,细化落实具体规划布局、建设任务、建设重点,明确每年具体项目、建设主体、建设面积,并将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围绕总体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提前完成项目地块清障工作。
(二)严格对标,精准施策。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配套建设,加强勘察设计、方案评审、工程建设,实现田间平整成方、土壤肥沃健康、排灌设施齐全、田间道路通畅,满足机械化作业和农产品、投入品运输需要,粮食产出能力全面达到“吨粮田”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考虑灌溉用水质量、灌排体系标准、农业机械作业、水肥智能管控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各种因素,严格标准,综合施策,全面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同时,兼顾实用性、前瞻性和长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做好“建什么、强什么、优什么”,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强化零散地块整合归并,进行“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改造,最大限度实现“碎地变整地”“小田并大田”。
(三)合规建设,全程监管。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以及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建设事前审核、事中管控、事后检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批复后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原则上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8月底前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综合竣工验收,并报市相关部门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下达奖补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各镇(街道)要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区负总责、镇级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管护标准,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要充分利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资金、生态补偿金等管护资金,鼓励和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
(四)创新模式,高效实施。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规模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的高标准农田投建新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利用好银行信贷、专项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基金、EOD等投融资方式,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新模式。鼓励通过共同建设、委托建设等方式,吸引国有企业、工商资本、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管护,促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推进、有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发改、财政、资规、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审计、民政、供电等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发改、财政、资规、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审计、民政、供电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高标准农田具体推进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推进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以落实。
(二)加强分工协作。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牵头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年度考评以及新增耕地质量评定等工作。区资规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耕地潜力资源调查、新增耕地认定、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足补划、耕地“进出平衡”等组织协调工作。区水利部门协助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做好退水排口设置标识相关工作。区属相关国企负责做好资金筹措、重点项目组织推进等落实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镇(街道),项目通过区级初验和市级审核后,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奖补。开发区、商务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配套奖补资金自行承担。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建后管护等内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及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在归属镇(街道)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四)加强风险管控。坚持把质量管理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首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质量风险意识,加强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意识,将安全生产理念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公开透明管理项目,加强对项目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机制,准确真实反映各地建设成效,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约谈通报。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建设时序推进建设,对建设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区级每年以任务形式下达给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对当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乡村振兴与高质量考核。

附件:1. 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2. 锡山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
3. 锡山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请下载原文查阅)

(注:为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将《锡山区锡北运河水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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