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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 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3-00439 发文日期 2023-04-06 公开日期 2023-04-06
文件编号 锡府办〔2023〕17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 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3/04/06/4029121.shtml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
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锡府办〔2023〕17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锡山区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锡山区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培育群众文艺创作队伍,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为无锡市群芳奖和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评选活动做好作品储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锡山区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丰富多彩、健康欢乐、团结进取、高效节俭为总体要求,通过本届阿炳文化艺术节的举办,推出更加丰富、更有价值、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艺优秀作品,展示我区近两年的文艺作品创作成果,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区文化事业。

二、组织机构

锡山区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由区政府主办,区文体旅游局、区文联、各镇(街道)承办,区文化馆、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文体旅游科(文化旅游科、文教科、文旅科)协办。

三、作品征集和总体安排

(一)作品征集

本届阿炳文化艺术节主要内容为广场舞蹈、戏剧(小戏小品)、器乐、声乐、曲艺、舞蹈比赛和美术书法摄影展,作品由各镇(街道)组织选送。其中:美术、书法、摄影静态类作品每个门类各选送作品6件;舞台类作品选送采用“1+2”的形式,即各镇(街道)分别选送广场舞蹈作品1个,戏剧、器乐、曲艺、声乐、舞蹈等其他舞台类作品根据往届艺术节获奖情况及各镇(街道)区域文化特色、文艺人才特长等情况,由区文体旅游局与各镇(街道)商定,选送作品2个。

(二)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报送作品。各镇(街道)选送美术、书法、摄影静态类每个门类作品各6件;报送广场舞蹈、戏剧、器乐、曲艺、声乐、舞蹈等舞台类作品,共计3个(其中1个需为广场舞蹈)。331日前将曲谱、剧本初稿、舞蹈台本等作品情况表报送至区文化馆,区文体旅游局将组织省、市级专家对作品情况进行第一轮评估。如第一轮评估中报送的舞台类作品未通过专家评审,则需重新报送作品直至专家认可后再进行下一步创作修改。

第二阶段:改稿提升。4月初,区文体旅游局组织专家改稿会,指导各镇(街道)提升作品质量。4月中旬,区文体旅游局组织省、市级专家进行第二轮筛选与评估,入围作品于4月底前完成作品定稿,由各镇(街道)组织排练。

第三阶段:综合比赛。6月中旬,举办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各门类综合场比赛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展览。

第四阶段:择优参评。根据无锡市群芳奖参评通知要求,选送优秀作品参加评选。

第五阶段:作品展演。年底前,举办第十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晚会与优秀节目巡演。

四、奖项设置及经费安排

(一)专家组成

本届艺术节评委成员为省、市文化艺术活动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区文体旅游局负责邀请。

(二)奖项设置

评选广场舞蹈作品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戏剧(小戏小品)、器乐、曲艺、声乐、舞蹈等优秀奖若干名;评选美术、书法、摄影优秀奖各10名;评选群文之星”10名,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

(三)经费安排

本届阿炳文化艺术节的组织、改稿、比赛、展览、展演等举办相关费用由区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参加本届阿炳文化艺术节的节目排练、制作等相关费用由各镇(街道)负责。

五、作品要求

(一)广场舞蹈

参演人员需24人及以上,时长不超过7分钟,作品需体现江南民间、民俗传统特色、非遗传承项目(健排舞、水兵舞、体育类广场舞等项目不能参加比赛)。

(二)戏剧(小戏小品)

参演人员不超过12人(含乐队),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三)器乐、声乐

参演人员不超过16人,时长不超过8分钟。

(四)曲艺

包括相声、评弹、快板、新故事等形式,参演人员不超过12人(含乐队),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五)舞蹈

参演人员不超过24人,时长不超过8分钟。

(六)美术、书法类作品

1.每人限报作品1件,无需装裱,作品需主题鲜明,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等内容为主。

2.美术类作品可为国画、油画、水彩(粉)画,规格在4尺(138×69cm)整张以内,作品格调高尚。

3.书法类作品一律竖式,篆、隶、楷、行、草五体均可,作品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草书和篆书作品需附有释文;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

(七)摄影类作品

鼓励记录、纪实类作品,投稿彩色、黑白均可,每幅组照不超过4张(组)。作品以数码文件(10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形式投稿,电子文档中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不接受电脑合成、网上下载和修改影像。

六、各门类联系人

(一)广场舞蹈、器乐、声乐、舞蹈类作品联系人:区文化馆高铖蔚,联系电话:88207067

(二)戏剧(小戏小品)、曲艺作品类联系人:区文化馆刘艳梅,联系电话:88207067

(三)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联系人:区文化馆张剑芳,联系电话:88201805

七、评比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注重民族特色和锡山特色,具有浓郁的现代生活气息,主题鲜明,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镇(街道)对所报送作品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政治方向正确、价值导向正确。

(三)所有参评作品须为2022年(含)以后新创作作品。

(四)经选拔后推荐参加无锡市群芳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节目,根据群芳奖五星工程奖的要求进行现场比赛或提供录制节目光盘、曲谱及剧本等。

(五)所有报送的作品须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及相关作品报送单位承担。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需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且是本区常住人口。

(二)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员(包括拥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专业艺术院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以及各艺术门类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不得参选。

(三)参赛演员在同一门舞台类作品中仅有一次进入市群芳奖决赛的资格。

、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认真抓好作品创作,力求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参加市群芳奖和省五星工程奖打好基础。

(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鼓励创作,打造精品,参演作品要既有参赛冲击力又有群众欢迎度,使本届艺术节成为群众又一文化大餐。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评奖作品创作、编导、表演、辅导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得聘任为评委。

)参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加评奖资格,如有获奖,经查实撤销已获得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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