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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务区各办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商务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发展大局与商务区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扩大锡东新城品牌效应,积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商务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党政信息和新闻宣传

  1、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科室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并确定一名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分管领导及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名单报党政办)

  2、明确报送流程。所有上报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信息宣传员报送至党政办。

  3、创造工作条件。各部门要让信息宣传员列席部门重要工作会议,阅读有关讲话、政策、文件和各类参考资料,并发动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向信息宣传员提供信息,为信息宣传员有效收集信息、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调研工作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选择课题,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完成调研文章。原则上各部门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研课题申报,11月前完成调研课题并报送至党政办。

  三、目标任务及奖励办法

  (一)党政信息和新闻宣传

  经发局完成区下达的约稿任务每月不少于2篇;经发局、招商局、建设局、城管局每月报送信息各不少于4条;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每月报送信息各不少于2条。

  奖励办法:被区级平台(《每日情况》《每日情况·领导参阅件》《新锡山》等)录用的信息及宣传稿,字数在3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30元,字数在3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100元;摄影作品被录用的每张奖励30元。被市级以上平台(《党政信息(含基层版)》、《无锡日报》、《江南晚报》等)录用的信息及宣传稿,按照区级标准的2倍以上进行奖励(对于市级以上媒体头版刊发,或其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信息宣传,酌情给予更大力度的奖励)。同一稿件、照片被多次刊登,奖励采取一次就高原则发放。(上级平台录用的信息和宣传稿为通过党政办对外报送所录用的稿子,以及各部门对外发布、报党政办登记的信息宣传稿子,不包含各部门自行上报上级条线部门的信息宣传稿子)

  另外,根据各办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党政办评定等级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未完成党政信息和新闻宣传目标任务的,相关科室及信息宣传员不得参加年终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比。

  (二)调研工作

  奖励办法:调研文章在区级平台(《内部参考》、《工作研究》等)刊发的,每篇奖励500元;被市级以上平台(《无锡导刊》、《江南论坛》、《调查与研究》、《江苏通讯》等)刊发的,每篇奖励1000元(对于市级以上平台刊发、且产生较强影响力的调研文章,酌情给予更大力度的奖励)。同一稿件被多次刊发,奖励采取一次就高原则发放。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各办局工作情况将纳入本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