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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青虹路社区沉苏圩项目租金收缴标准说明》

  为进一步盘活沉苏圩闲置地块,青虹路社区拟结合沉苏圩地理优势,打造农业经营为主的高效示范和特色乡村休闲基地。目前地块有水面18亩,农业用地8亩,新建配套用地11亩。经两委班子讨论,拟确定租金收缴标准为:水面500元/亩,农业用地1380元/亩,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用房26元/㎡。(因经营用地主体房屋为婚庆广场,只在节假日开放,故经班子讨论后决定优惠减免至26元/㎡。)同时解除原地块租赁合同,新租赁合同由青虹路社区负责签订并收缴租金,用于日常管理维护。综合考虑婚庆广场的投资成本较高,但使用频次不高,经会议研究讨论,原则上同意沉苏圩项目租金收缴标准及部分租金减免要求,会议要求,必须规范办理好集体资产租金收缴手续,严格落实村(社区)集体资产租金收缴工作,鼓励特色乡村休闲基地提升产业优势,辐射带动解决周边居民就业,加快鹅湖全域旅游进程。相关手续办理和合同签订由财政、农服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监督,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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