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19-01243 | 发文日期 | 2019-06-04 | 公开日期 | 2019-06-04 |
| 文件编号 | 鹅办发〔2019〕26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鹅湖镇人民政府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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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鹅湖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 ||||
鹅湖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是经镇党委、政府批准成立、专门负责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镇党委、政府指示要求和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研究制定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安排。
二、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上级指示精神,及时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全面掌握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四、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会商,统一执法思想。
五、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强工作指导,保证办案质量。
六、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改效果明显的村(社区)、单位、个人及时进行奖励。
七、指导、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局面。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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