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19-00397 | 发文日期 | 2019-02-06 | 公开日期 | 2019-02-06 |
文件编号 | 东党政办〔2019〕3号 | 发布机构 | 锡山区东亭街道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东亭街道社区河长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东亭街道社区河长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各社区居委、街道机关各部门、街道各事业单位:
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东亭街道社区河长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东亭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东亭街道社区河长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市《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街道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加强社区河长的履职考核,根据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锡委办发〔2018〕2号)和《无锡市市(县)、区级河长履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河长办〔2018〕43号),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以河长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为基本依据,突出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成效,采取日常工作考核、职能部门评定和第三方机构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客观公正、量化赋分、综合评定、奖优惩差、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社区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社区河长。
三、考核小组
考核工作由街道河长办牵头,组织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参与部门为街道环保办、街道城管办,邀请街道纪委参与。
四、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由日常工作评定、集中综合考核、满意度调查、工作影响和奖惩四方面组成。
日常工作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单独或联合进行,主要根据日常巡查督查的情况进行赋分。日常工作评定办法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制定。
集中综合考核采取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接受考核的社区河长应对照考核细则,将履职情况及相关整治工作资料按照“一河一档”进行整理后,由各社区汇总成台账资料,以备集中考核时查阅。考核时,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考核细则中相应指标项进行赋分。
满意度调查于每年度末进行(满意度调查方法另行制定)。
工作影响和奖惩考核主要用于加分、减分。
考核赋分为:日常工作评定占25分,集中综合考核(包括责任落实、任务推进、水质治理成效)占65分,满意度调查占10分。工作影响和奖惩(加、减分)计入年度总分。
五、考核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河长主持整治方案制定、主抓方案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以及主导督查考核工作等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突出河道综合整治成效,尤其是水质断面的达标、提升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河长履职情况具体包括:
(一)牵头制定所负责河道的综合整治方案,掌握河道现状、治理目标、存在问题,组织编制“一河一策”,并对相关整治方案组织论证。
(二)牵头制定所负责河道的综合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掌握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整治方案落实到位。
(三)统筹协调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每月对所负责河道进行现场巡查和分析,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河道综合整治中遇到的重、难点等重大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相应河道管护责任主体,协调落实管护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河道长效管理。
六、考核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良好;考核得分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为合格;考核得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
街道河长办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赋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年度考核情况报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审定后,将考核最终结果通报全街道。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由街道河长办提请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取消当年度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其本人应及时向街道总河长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未受上游来水水质差等特殊因素影响,河道水质出现下降一个级别的,由街道纪委调查处理;对被省以上媒体曝光的问题河道,实行“一票否决”,其河长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连续2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由组织、纪检部门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连续3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除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外,接受组织处理。
八、其他
本办法由街道河长办负责解释,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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