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驻街道站所,街道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5〕122号)、《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15〕348 号)和《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锡府发〔2016〕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农业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全街道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街道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于科学制定“三农”发展政策,促进和提升我街道现代化农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农业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一)普查的标准时点:201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在我街道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街道办事处。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四)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决定成立我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街道宣传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街道党政办、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农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方面的事项由农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居(村)委会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方面的事项,由水利站负责和协调;涉及地图绘制方面的事项,由国土所负责和协调。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制定包括部门详细分工在内的普查实施办法,报街道办同意后批转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执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全街道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把握重点环节。街道农普办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结合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及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要求,准确测量地区主要农作物的分布,查清现代农业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以严控调查数据质量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确保宣传动员、普查试点、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科学制定“三农”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坚持依法普查。我街道普查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农业普查,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做好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共享,数据发布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四、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 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安镇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办,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村(社区)要抓紧设立相应的普查小组,按照“统一领导、 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要求,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街道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力量,改善普查人员办公条件,开展或参与调查员培训,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安镇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镇街道办事处
二O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
安镇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根据《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锡府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安镇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 源
组 员:孙 怡 陈建东 顾 斌 徐毅坚 俞仁忠
倪爱军 周晓红 朱 海 陈建华 王立新
万颖波 陈晓峰 邓晓秋 钱 群 倪伟强
钱惠明 吕恩宇 黄 锋 郁建平 倪 赟
陆德林 黄晓红 朱 峰 任海洪 赵春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倪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毅坚、顾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统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