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4981/2014-00033 | 发文日期 | 2014-10-24 | 公开日期 | 2014-10-24 |
| 发布机构 | 锡山区卫生局 | 文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2013 年度部门决算 | ||||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2013 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物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市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参与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初审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管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依法监督管理院前急救、征兵体检工作及临床用血工作,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中医药行业管理,指导并促进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发布医疗服务技术、质量信息。
(七)负责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参与居民基本医疗的综合管理。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重大突发性或灾害性事故中相应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管理公共卫生事业。拟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参与卫生事业费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卫生考核工作;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参与指导和监督卫生收费工作;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十一)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卫生执法稽查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卫生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行业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助工作。
(十三)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物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市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参与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初审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管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依法监督管理院前急救、征兵体检工作及临床用血工作,牵头组织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中医药行业管理,指导并促进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发布医疗服务技术、质量信息。
(七)负责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参与居民基本医疗的综合管理。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重大突发性或灾害性事故中相应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管理公共卫生事业。拟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参与卫生事业费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卫生考核工作;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参与指导和监督卫生收费工作;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十一)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卫生执法稽查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卫生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行业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助工作。
(十三)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参与实施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2013年年度部门决算中包含了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机关、无锡市锡山区医学会、无锡市锡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锡山区卫生监督所、无锡市锡山区妇幼保健所、无锡市锡山区医药管理办公室六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3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研究出台了《2013年度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对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的考核,具体到人,同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二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兑现了绩效工资补差,完成2009-2011年卫生事业单位绩效总量轧算工作,并于2013年3月起开始补发兑现。制订了“关于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和二级医院绩效工资上浮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决策。三是规范基本药物制度。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药物购销行为。同时,为适应居民基本用药需求,积极对上沟通争取,增补使用药品,基本能满足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四是顺利完成三家转制医院终止转(改)制协议工作。制订出台了《关于三家转制医院终止转(改)制协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家医院顺利完成终止转(改)制协议工作,无违反实施方案或终止结算协议的要求擅自操作的情况发生,为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打了基础。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探索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深化协作工作。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明确6家二级医院和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开展驻点医疗帮扶工作和基层单位医护技人员的带教及培训工作。探索锡山人民医院托管羊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科服务模式。2013年7月1日起 ,锡山人民医院3名医生和1名护士组成的首批外科医疗团队进驻羊尖,领建羊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科,组建“锡山人民医院外科羊尖分部”,对羊尖中心进行全日制、全方位地援助。二是加强区级重点专科建设和特色专科建设。重新完善了《无锡市锡山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制订了《无锡市锡山区医学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5个科室(锡山人民医院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东亭医院中医骨伤科,东港医院中医科、门诊血液净化室)被确定为区特色专科。同时,对已被评审为区级重点专科的3个专科进行年度考评。积极推进科研工作,申报省级科研项目1项、市级科研项目3项,锡山人民医院骨科一项目被市局立为指导性科研项目。三是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开展季度医疗质量考核,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医疗质量。邀请市病历质控小组开展住院病历和门诊处方质量检查,住院病历甲级率92.5%,门诊处方合格率98%。同时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疗风险评估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项活动的专项督查活动。强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无锡市锡山区2013年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启动了以医疗安全为核心的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急诊绿色通道检查,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和医生急诊首诊负责制,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公共卫生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国家卫计委新增第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规范各个项目的实施要求。二是全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四项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三是禽流感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3年4月份,针对全国、省、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形势,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分析研判,措施到位,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食品安全工作平稳推进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政策调整,2013年1月15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职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锡山分局移交给区卫生局。过去一年中,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调研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人大也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食品安全视察。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平稳发展,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对区内6493家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全部进行了排查,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387个,整改完成率99.48%。8-10月份全区再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有了较大的改善。9月份对区内较大规模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事业单位食堂113家,持证率59.3%,责令整改食堂5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3份。 农林、商务、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等部门分别开展了饲料农药兽药、私屠滥宰和注水肉、乳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标识标签、集中消毒餐饮具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举办4个专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11次,共取缔各类非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12家。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17起,全部及时处理答复。全年全区完成食品实验室检验2210批次,检测合格率96.7%;完成快速检测138365批次,快速检测合格率99.77%。去年一年全区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五)爱国卫生工作内涵不断提升
东港镇通过了国家卫生镇复查,98个省卫生村通过区级复查,其中8个省卫生村通过省级复查。开展春冬季突击灭鼠和夏秋季灭蟑灭蝇活动,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锡北镇、东北塘街道建成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农贸市场。东亭、安镇、羊尖、锡北4个镇(街道)建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镇(街道)、13个社区建成示范社区、9个单位建成示范单位。建成健康小屋13个、健康步道8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主题公园1个,省、市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各1家,省、市健康促进学校13所,健康社区9个。创建成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家。全年完成生态改厕2157座。在安镇、东北塘、鹅湖3个镇(街道)11村设立6监测点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共计调查480人。爱卫月、健教月活动期间,共开展宣传咨询32次,接受健康咨询8450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4次;制作爱国卫生宣传展板18块,健康橱窗742块、健康黑板报56块,发放健康资料25600份。为加大慢病示范区创建的宣传力度,编印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告知书》13万份、征订《健康素养》挂历13万份发放到户;编印发放《糖尿病读本》、《肿瘤》折页等慢病防控资料10种、慢病模板共计75000份。全面开展禁控烟督查工作,巩固我区医疗卫生禁控烟工作成果。
(六)各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创建成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从2012年我们就开始着手准备,把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作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通过搭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防控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了制度化的领导机制、社会化的共建机制、规范化的活动机制和科学化的考评机制,示范区创建要求全面落实,建成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二是创建成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创建妇幼卫生先进区是我们多年的工作目标,9个版块中我们也是最先开展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区创建的。去年一年,我们在严格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认真部署、充分准备创建验收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2013年11月28-29日接受了省卫生厅组织的妇幼卫生先进区验收并顺利通过。三是建成2家省示范中心、1家示范卫生院、1个省示范卫生室。安镇、厚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验收;东港镇卫生院通过了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的创建验收;东港镇勤新村卫生室也已完成了省级专家组的示范村卫生室的创建评估。四是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2013年年初我区制订并出台了《锡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对服务站的设置规划、硬件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绩效考核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厚桥大诚巷、锡北丰田苑、羊尖宛山村、安镇水岸佳苑和谈村、东港张缪舍和港下)通过市级规范化验收,全区累计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59个,规范化建设率84%。此外,还建成现代化计免门诊4个、现代化妇儿保门诊4个。羊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村家庭健康医生团队、安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春光村家庭健康医生团队在全市上“我最喜爱的家庭健康医生”评选活动中,分获第一名和第三名,分别被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七)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申请并通过10项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共举办11期培训班,培训卫技人员1107人。二是全面落实江苏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共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0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5人、全科 医师转岗培训3人、全科 医师规范化培训3人、全科 医师社区实践基地师资培训4人、锡山人民医院住院医师(3+2)规范化培训13人、务实进修4人、康复 医师6人、乡村医师53人及七类人员培训9人)。三是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与人社、监察部门一起组织了3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计划招聘84名,实际录用73人(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3名)。四是加强领导班子配备。为优化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力量,提高管理水平,2013年我们对12个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共调整局管干部21人,其中提拔8人,交流10人,退二线3人。探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在系统内公开选拔2名二级医院业务副院长、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副主任。五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制订了《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将干部管理工作延伸到各医疗单位中层干部。根据市委“三个一线”挂职要求,公开选拔了1名年轻业务骨干去基层民生一线挂职锻炼。同时在系统内积极开展“年轻干部双向交流轮岗”活动,目前有2名年轻干部在局业务科室开展挂职锻炼。继续做好“三创”工作,修订了《锡山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三创”工作的意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控制人数,建立退出机制,从而使评选出的人员能真正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六是积极开展人员编制管理的调研活动。针对目前存在的卫技人才严重不足、人员层次不高、人才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我局会同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一起赴江阴、宜兴、惠山、滨湖等地调研学习,研究草拟了《关于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管理的意见》和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激励政策,与区委编办、人社局协商后,已提交区领导决策。
(八)各项基建工程进展顺利
2013年,我区政府加大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可以说是卫生系统历史上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新锡山人民医院、东亭医院、东亭、云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都被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锡山人民医院新建工程是我区“十二五”期间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我区历史上建筑规模最大、投资总额最高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一期床位850张,二期达到1200张,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0.8亿元。11月30日 已正式奠基开工,计划2016年5月建成投用。新东亭医院计划床位150张,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目前土建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2014年5月装修工程结束,8月交付使用。云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计划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2014年2月交付使用。东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计划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4月完成土建。羊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也已启动建设。2013年11月9日 ,移地新建的厚桥街道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
(九)信息化建设加紧实施
2013年卫生信息化建设有2个重点项目,即“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 “锡山区城乡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锡山区城乡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是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经费1900万元,自筹经费1500万元,项目使用资金量大,牵涉面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按照无锡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完成区内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全覆盖和两个试点单位(东港镇、东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服务站的系统改造及区内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网络光纤改建。2013年10月23日 ,省厅专家组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进行验收,对试点中心的HIS、 CIS、 EMR 、LIS、 PEIS系统的功能和使用等予以肯定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
(十)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省、市、区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行业形象的改善、规范的完善、执行力的强化、质量提升等方面有了新突破。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会议精神,结合锡山卫生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锡山区卫生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20条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在全系统开展了“诚信服务、礼貌待人”主题活动,通过加强诚信教育、普及文明礼仪、优化服务环境,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比武等业务竞赛活动,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立并实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联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制度,即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组联系1家二级医院和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干部定期联系走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通过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了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卫生局机关被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区14个),卫生行业被评为“2010-2012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锡山人民医院和区妇保所被评为2010-2012年度无锡市文明单位。
第二部分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2013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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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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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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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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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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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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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
|
1
|
2092.0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0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
|
三、事业收入
|
4
|
1982.11
|
四、公共安全
|
32
|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
|
六、其他收入
|
7
|
9.06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4067.09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207.17
|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4083.21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4274.2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154.86
|
结余分配
|
53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349.1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312.91
|
|
|
27
|
|
|
55
|
|
|
合计
|
28
|
4587.17
|
合计
|
56
|
4587.17
|
|
编制部门: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2092.04
|
1756.94
|
335.1
|
|
|
210
|
医疗卫生
|
1884.87
|
1549.77
|
335.1
|
|
21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7.17
|
207.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
编制部门: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
单位:万元
|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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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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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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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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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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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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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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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83.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2092.0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1982.1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9.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4.86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34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7274.26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类)支出4067.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卫生人才培养、卫生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业务工作、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支出。
2.住房保障(类)支出207.1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12.9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2.0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95%。其中:基本支出175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3.98%;项目支出3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2%。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卫生(类)支出1884.87万元,占90.0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17万元,占9.91%等。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5万元,占20.39%;公务接待费支出20.89万元,占79.6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三、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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