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北镇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锡山区《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锡委农〔2013〕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二轮承包关系,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我镇决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锡北镇开展新明村、东房桥村、劲丰村、春风村4个村的试点工作,共涉及91个村民组,确权登记承包地面积约7600
亩,承包农户约3720户,至2014年底新明村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东房桥村、劲丰村、春风村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2015年全镇按照市、区目标要求,全面启动各村试点扩面工作,至2016年底前全镇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总体要求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的具体实现方式,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累经验。
三、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稳定。根据农业部农经发〔2011〕2号文件精神和省农委苏农经〔2011〕2号文件精神,必须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权面积和农户信息为基础开展登记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硬性操作、实施。
四是因地制宜。根据村内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采取“确权确地”方式承包的,在明确承包地块面积、绘制地块位置图的基础上,力求查清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采取“确权确利”方式落实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明确承包地块位置在登记簿中登记为“本组内”。
四、主要任务
1、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关键要明确承包地块的四至,已明确四至的,要进一步核实;未明确四至的,要予以明确;已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地方,无法明确个别农户承包地“四至”的,可以通过确权确利的方式,明确整个村承包地的“四至”,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照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重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制订成册,存档备查。
3、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三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四是因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因故消亡的;七是因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八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4、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进行电子版登记簿备案并上报。
五、操作流程
(一)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国土“二调”资料作为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信息调查,并由农户在本村民小组承包土地工作底图上标注本户承包地块位置。农户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在《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和基础工作底图本户承包土地示意图区块内签字。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三)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准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地地块地籍草图。
(四)公示审核
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后,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信息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登记管理系统导出土地承包情况登记公示表及承包土地地籍公示图,在村、组内公示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7天;若一次公示时间内,无农户提出异议的,可不进行二次公示。二次公示后,由村组上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区级人民政府。
(五)建立登记簿
按照统一格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建立成册。村民小组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可利用登记管理系统导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分为纸质、电子两种类型,其中电子版登记簿由镇(街道)农经部门上报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制订纸质版登记簿由镇农办存档保管。
(六)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基础上,农村土地发包方与承包方检查并完善《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符合变更、注销条件的,根据当事人申请,签订《农村家庭承包土地变更、解除合同》。完善承包合同后,农户向区级人民政府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申请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时严格执行“发新证、缴旧证”的原则,对原有承包证丢失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缴回的,承包户签订《申明书》,申明原承包证失效、废止。镇农办会同村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户申请的受理工作,信息核对无误后,根据授权并按照有关规程就地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通过村级将证书颁发到户。
(七)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
镇村两级将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配合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内。
(八)资料归档
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要求,镇、村分别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六、时序安排
锡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4年6月底启动新明村试点,到2014年12月底基本完成任务,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7月)。全面、深入掌握试点村承包地基本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调处,化解信访问题。
2、组织发动阶段(8月)。召开试点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推进会,进行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成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进度,抓好落实。组织参与试点工作人员参与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及熟悉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3、入户调查阶段(8-9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核实,认真清理试点村的土地承包方案、台账、承包合同等有关文件资料。以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通过资料查阅、入户调查、土地重新丈量等方式,逐户核对承包户土地承包情况,明确田块信息。勘测各村民组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绘制全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对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户要求实测的,村、组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
4、登记颁证阶段(10-11月)。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登记簿。按照统一的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二是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是归档保存。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归档集中保存。
5、总结验收阶段(12月)。试点村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试点情况总结报告,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做好铺垫。
6、东房桥村、劲丰村、春风村10月初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班子。成立锡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登记试点工作。2014年试点村要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登记试点工作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小组。
2、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镇农办负责牵头和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指导,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操作规程;财政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农服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国土所负责提供到村、组的土地勘测确权情况、实测工作底图等资料;司法所负责为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党政办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的归档工作。
3、把握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对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规范和完善,是在已有承包资料的基础上补发、换发承包经营权证书,不是全面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或重新发包农村土地,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原承包户承包地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4、稳步开展试点。试点村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现状登记普查,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5、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做好问题成功处理的案例分析。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