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21-01234 | 发文日期 | 2021-10-12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文件编号 | 锡人社发〔2021〕56号 | 发布机构 | 锡山区人社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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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
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调整为: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每人每月1080 元;男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每人每月970 元。
待遇调整所需资金在原渠道列支。
上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
《关于调整2021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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