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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八阶段一批次施工招标公告

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八阶段一批次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3〕7号、关于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八阶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2025〕5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北运河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八阶段一批次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锡山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建设内容:

八阶段实施内容:新开幸福河约1.37km,新建护岸约2.28km,新建1座3孔桥涵,新建D1500砼管约83.1m,新建钢筋砼检查井6座,在河道东段上游检查井中设置旋转堰门1座,河道下游末端新建跌水堰1座,新建排水涵闸1座,水生态构建约8012m2及岸坡整治约33558m2。工程等别均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八阶段总投资概算2009.67万元其中八阶段一批次投资概算约为118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八阶段一批次施工,实施内容为新开幸福河(北新河-幸福路段),新开幸福河0.95km,新建护岸1.44km,新建1座3孔桥涵,新建D1500砼管83.1m,新建钢筋砼检查井6座,在河道东段上游检查井中设置旋转堰门1座,水生态构建约5320m2及岸坡整治约20947m2;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内容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绿化养护期:2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2%。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绿化养护等级二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4)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变更后无在建工程,且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满6个月的,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且在有效期内。

8)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9)从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信用中国”公布的,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9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D区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费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6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9525773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0-88258576。

8.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异议人系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说明。

8.3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通信地址、传真:受理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团结南路3号;投诉电话:0510-88258576;传真:0510-88258576。

2)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编:214000

  人:华俊皓

    话:0510-88206151

招标代理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联系人:张时新、李彬

联系电话:13912318177

邮箱:89131724@qq.com

2026112

附件: 承诺书.pdf 正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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