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江苏省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交规〔2025〕7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这是我省为优化大件运输服务、保障重大工程运输畅通方面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风电叶片、变压器、大型机械等“不可解体”大型设备的公路运输,提供更加规范、高效、智能的审批与监管体系。
一、大件运输分类更明确,企业申请更有数
根据细则,大件运输按照车货尺寸与质量分为三类,运输企业可“对号入座”,提前准备相应材料:
• Ⅰ类大件运输:车货总高度4-4.2米或总宽度2.55-3米或总长度18.1-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符合规定标准;
审批特点:省内运输“即申即办”,跨省运输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Ⅱ类大件运输:车货总高度4.2-4.5米或总宽度3-3.75米或总长度20-28米且总质量不超过100000千克;
审批特点:省内运输“即申即办”(需现场核查的延至2个工作日);跨省运输2个工作日内完成。
• Ⅲ类大件运输:车货总高度超4.5米或总宽度超3.75米或总长度超28米,或总质量超100000千克。
审批特点:省内运输3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运输3个工作日内完成。
运输企业要注意:Ⅲ类大件运输必须提交车货轮廓图和护送方案(含车辆配置、人员配备、路线说明等内容),加盖承运人印章,并接受100%现场核查。
二、审批流程智能化,效率全面提升
(一)办理权限分区域
• 跨省、跨设区市运输: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 设区市内跨县(市、区)运输: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 县(市、区)内运输: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 智能选线,一键审批
细则明确,运输企业通过许可系统使用“智能推荐路线”的,系统自动审查,不再征求沿线部门意见,实现“智能填报、智能审查、智能发证”的全流程自动化审批。
(三)审批时限透明化
• Ⅰ类运输:省内即申即办,跨省运输本省审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
• Ⅱ类运输:省内即申即办(需现场核查的可延长至2个工作日),跨省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 Ⅲ类运输:省内3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如路线协调、公路设施加固改造、桥梁荷载验算等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三、通行管理有规范,安全要求要遵守
1. 承运人需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信息需与通行证一致,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2. Ⅲ类及需护送的大件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条件的护送车辆和专业人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护送车辆需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应急设备等;
3. 承运人应安装使用车辆智能监控、卫星定位设备,实时监管运输行为;
4. 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对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和信息核验,无有效通行证或信息不一致的车辆将被拒绝驶入(出)。
四、服务保障再升级,便民措施更贴心
1.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建立重点企业(项目)信息清单,对风电、石化、重大装备等项目开展“一对一”帮扶;
2. 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建设超宽车道(新建、改扩建收费站出入口各设一条5米以上超宽车道)和精准检测设备,提升通行效率;
3. 路网施工阻断信息将提前5日报送发布,突发设施状况变化即时更新,方便承运人查询规划路线。
五、违规后果要警惕,信用监管不含糊
•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1年内不得在本省申请大件运输许可;
• 未取得许可擅自运输、违反通行规定等行为,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信用记录;
• 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享受远程核查、降低核查比例等激励措施,失信企业将面临差异化严格监管。
六、实施在即,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
- 熟悉大件运输的分类标准,合理规划运输方案;
- 提前给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设备,为远程核查创造条件;
- 建立内部合规机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 关注企业信用记录,用好激励政策;
- 主动对接属地交通部门,了解最新大件运输服务举措。
这份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大件运输市场秩序,提升许可服务效率和运输安全水平,标志着我省大件运输管理迈入规范化、智能化、信用化新阶段。运输企业应提前熟悉政策内容,合规经营,安全运输,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