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东港镇背街小巷(创新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港镇背街小巷(创新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山区东港镇。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锡山区东港镇,包括道路景观绿化道路改造呈东西向,西起怀仁路,东至现状金港大道,全长约38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车行道宽度为9m。考虑现场的停车需求,在车行道外侧增设停车位,具体布置如下:①K0+060-K0+200段,将道路北侧人行道改建为同路面高度的停车位,并结合考虑人行空间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将北侧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设为5.2m×2.5m;③K0+200-K0+340段,将道路北侧人行道改建为同路面高度的停车位,并结合考虑人行空间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将北侧机动车停车位尺寸设为5.5m×2.5m;对路段范围内的人行道进行挖除新建,结构采用透水混凝土;将东广场挖除新建为沥青停车场,共设33个机动车停车位;路灯杆出新及灯泡更换;设计范围内的井周加固。景观绿化面积约1600m2,包括人行道改造,塑胶地坪,儿童游乐设施,景观排水及景观。
2.1.3 合同估算价:约302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7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排水,电气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3/11/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1/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8/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7:00时至2025年11月20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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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发包人): |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居上工程咨询(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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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8号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嘉润公寓3-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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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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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所 |
联系人: |
江杜立、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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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0-88769635 |
电话: |
1599570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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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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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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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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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3059005@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