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与排水许可证,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许多企业朋友可能对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否曾因找错经办部门而耽误了办理进度?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简称排水许可证)。在咱们无锡,排污许可证在生态环境部门线上申领,排水许可证在市政园林(排水管理)部门线下申领。
从现在开始,我市范围内的企业申领这两张许可证,不用分别在两个部门各自申请、线上线下各自填报啦!根据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污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环发〔2025〕112号),企业可以选择“一件事一次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https://permit.mee.gov.cn)注册账号,在系统中一次性提交办理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所需的申请资料,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市政园林(排水管理)部门联动审核,由政务服务综窗统一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
适用范围
全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范围,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执行。
实施原则
企业自愿实施,系统一网受理,部门联动审核,两证同步核发。
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清单
企业污水排放“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无锡市生态环境和市政园林(排水管理)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属省内首创,旨在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