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25-01474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 公开日期 | 2025-09-02 |
| 文件编号 | 锡府办规〔2025〕1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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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 ||||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5/09/02/4640815.shtml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府办规〔2025〕1号
开发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锡山区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引导园区走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道路,打造优势更优、强项更强、特色更特的产业新生态,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3〕24号)和《无锡市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锡政办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产业集群+特色专业园区”发展之路,围绕“四新四强”产业集群和“3+N”未来产业,推动产业空间布局优化,鼓励盘活存量资源,促进要素资源高效率配置,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一批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的特色专业园区。
二、重点工作
(一)高标准推进园区开发
1. 科学编制园区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特点,进一步优化调整完善特色专业园区规划,强化专业园区前期论证和工作指导机制,包括园区名称、边界范围、产业定位、实施路径等,分类推进片区型园区和载体型园区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合理规划核心启动区、拓展功能区,统筹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逐步形成“一园一品”差异发展、特色鲜明、层次递进、产业协同的园区格局。大力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片区型园区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以内,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2.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园区电力、燃气、道路、排污、排水等各类基础设施,健全环保、安全、消防等设施,为重大项目落地做好基础配套。聚焦新网络、新平台、新终端等,加快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园区新基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深化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打造集生产、研发、消费、居住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配套载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3. 鼓励盘活土地资源。深化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产业用地更新行动,重点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高效配置原则的低效用地实施治理,通过连片改造、置换盘活、收储盘活等路径,挤出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园区产业核心区建设。建立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产业用地更新机制,支持区属国企和社会资本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法拍等方式盘活存量房屋、土地资源。对通过拆迁腾退形成“连片净地”的实施主体,经审核认定后,按拆迁腾退重新供应的产业用地面积,享受市级给予存量盘活资金奖励。(责任单位: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二)高起点引育园区企业
4. 加强主导产业培育。聚焦“一个特色专业园区、一个主导产业”,加快推动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向园区集中。坚持“龙头牵引、强链补链”,加快“链主”企业引育,吸引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以“链式”效应带动产业集聚,增强产业集群竞争力。到2027年底,主导产业占园区营收的比重不低于60%,主导产业入驻企业数占园区全部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每个园区至少引育1家产业生态型“链主”企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5. 加大项目招引力度。聚焦园区主导产业,进一步发挥好产业招商部门作用,坚持产业链招商,加强与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业招商机构的合作,充分挖掘潜在项目资源,动态更新招商信息库,锚定产业链关键、短板环节,促成一批高质量重大项目签约。各园区每年举办招商活动不少于2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6. 加快落地项目建设。优化供地政策,落实园区重大项目分级联系服务机制,坚持“调度+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制定计划、挂图作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全链条全周期服务管理,持之以恒抓开工、抢工期、赶进度、盯竣工,加快形成更多的投资实物量,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围绕“引育一个龙头企业、壮大一个专业园区”目标,加快推动一批园区在建的省市重大项目竣工投产,着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高质量打造科创属性
7. 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坚持“一个园区、一个平台”联动发力,科学布局符合区域创新特征和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园区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探索政府智库引导、高校创新策源、行业专家领衔、产业团队落地的发展新范式,推动研发项目可持续发展,将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成高水平的人才和技术聚集地。到2027年底,全区特色专业园区中拥有不少于7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8. 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布局,加快部署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科技咨询和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按相关规定享受市级给予建设支持和绩效奖励。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平台的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培育服务品牌,推动建立园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各类产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机构)跨园区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9. 打造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推动园区科创载体引建各类孵化器公司,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过程、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支持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推动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建设多种形态的专业化孵化载体,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成功率。支持孵化载体“市场化”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企业注册、路演对接、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推广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不断拓展盈利渠道,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四)高品质推动综合配套
10. 引导产业人才集聚。建好特色专业园区商业及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根据园区人才需求,加大重点产业项目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和服务保障力度。定期组织特色专业园区人才专场对接活动,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完善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的现代化人才发展格局。发挥“锡山英才计划”3.0政策作用,以重大人才工程为牵引,实施海外人才、青年人才、本土人才专项引才工程,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加强对优秀人才住房的供需对接工作,关注重点企业、核心技术人才的住房需求,用好“人才房票”等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11.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围绕“载体开发建设+园区运营+产业投资”三大核心能力,加强与基金、专业机构等合作,鼓励条件成熟的特色专业园区单独或合作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场化、专业化主导产业基金,统筹推进载体建设、项目引建、团队优化、配套完善、运营投资等工作。进一步畅通金融机构与园区企业的线上线下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产业融资需求,制定专项融资方案,综合运用技改补助、资本金、贷款贴息、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精准支持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12.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系统高效的协同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政务服务“融驿站”,对特色专业园区项目立项(备案)、规划、用地、环保、报建、安全生产等全流程开展跨前服务,提高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效率。为特色专业园区内的省市区重大产业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策划、审批、运营各环节实施快速办结机制。通过告知承诺、容缺预审等方式,推行“拿地即开工”、联合验收等举措,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五)高水平提升园区运营
13. 规范园区专业化运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运营导向,推动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从传统物业管理和功能建设为主的模式,逐步向以产业生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运营商转型,培育引进园区集成服务商和专业服务商,高标准打造产业招商、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管理咨询、科技创新等专业特色队伍。支持园区吸引一批优秀创投、基金公司入驻,创新合作机制,对园区内项目进行投资、孵化和培育。支持“一国企、一团队”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聘请专家担任园区发展顾问,借力推动园区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14. 加强园区精细化管理。聚焦“日常管理、完善配套、服务保障”三项重点工作,按照“精、准、严、细”的管理要求,做好特色专业园区日常巡查、设施维护、环境清洁、绿化养护、安全维稳等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及标准化、精细化作业要求。对园区供水、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实现园区“颜值”、品质双提升,共塑园区全新形象。探索国企与地方合作开发园区的管理机制,国企对自建园区加强整体发展和运营决策,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负责土地出让、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协同推进国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15. 实现园区数字化转型。支持各园区建设金融、科技、质量、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园区的产业服务能力及智慧决策水平,推动园区内企业加快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开发特色专业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园区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智能化、服务功能集成化建设,打通企业、园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分析应用。以工业互联网促进产业链协同,以数字技术助力园区创新发展,以个性化服务满足多元需求。(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度假区,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由区制造强区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总体协调推进,以工作例会形式,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具体负责特色专业园区推进的前期论证、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培育认定等工作。健全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机制,落实各产业链“链长”、产业工作小组等分级分类挂钩联系制度,加快推进特色专业园区建设发展。完善特色专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片区型园区和载体型园区分类指导,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园区推进现状等客观因素,对特色专业园区的增减和产业调整实施动态管理。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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