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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知

  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大多设在临街店铺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往往燃烧猛烈

  可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而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以下几点:

  一、场所设置

  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宜为独立建筑;

  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建筑内。设置在公共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且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场所严禁违规“三合一”行为。

  二、消防设施器材

  应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当所在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并应具备无线通讯功能。

  三、电池储存

  经营场所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不应装载蓄电池;

  蓄电池存放区内应设置全封闭不燃材料的柜体,用于存放蓄电池,且存放蓄电池总量不应超过内部停放电动自行车总量;

  存放蓄电池柜体周边不应放置电热器具、可燃易燃物品。

  四、电气管理

  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穿管或金属槽盒敷设,配电线路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电工进行安装。

  五、消防安全管理

  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初期火灾处置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保障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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