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大多设在临街店铺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往往燃烧猛烈
可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而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以下几点:
一、场所设置
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宜为独立建筑;
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建筑内。设置在公共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且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场所严禁违规“三合一”行为。
二、消防设施器材
应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当所在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并应具备无线通讯功能。
三、电池储存
经营场所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不应装载蓄电池;
蓄电池存放区内应设置全封闭不燃材料的柜体,用于存放蓄电池,且存放蓄电池总量不应超过内部停放电动自行车总量;
存放蓄电池柜体周边不应放置电热器具、可燃易燃物品。
四、电气管理
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穿管或金属槽盒敷设,配电线路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电工进行安装。
五、消防安全管理
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初期火灾处置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保障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