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三版 )〉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3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民规〔2024〕1号),在全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组织申请、逐级书面审核、专家现场评审等程序,现将本次评审出的符合标准的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符合二级养老标准的名单(共1家):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荡口敬老院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锡山区民政局提出。
联系电话:0510-88704602。
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
2024 年 12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