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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货物装载安全告知书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防范因装载货物脱落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和隐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做以下告知提醒:

  一、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确保货物装载牢固,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装载货物时,应提醒托运人使用合适的绑扎、固定工具,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位移、倾斜或脱落。

  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驾驶员在装载货物前对货物的重量、体积和性质有充分了解,并掌握正确的装载和运输方法。

  三、运输企业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特别是对车辆的装载平台、锁具、绑扎带等关键部件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货物脱落。

  四、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当时刻关注货物状态,如发现货物有松动迹象,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加固。同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驾驶行为。

  五、对于易散落、易泄漏的货物,运输企业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使用篷布覆盖、设置防护栏等,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危害。

  六、运输企业作为重型货物装载配载作业的装载源头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承运车辆核定载质量,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货运运单。

  锡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道路运输企业货物装载安全告知书(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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