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商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电动自行车整车回收拆解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一步规范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环节管理,现将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回收拆解企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合规的回收拆解资质

  企业需在无锡市内依法注册登记,证照齐全,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电池销售。应纳入铅蓄电池三级回收体系,具备废旧金属回收备案证,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取得整车拆解或大件垃圾处理等相关环境评价批复。

  (二)完备的回收拆解能力

  具有完善的报废车回收拆解方案,具备从事电动两轮车回收拆解相关的场地(拆解场地不少于1000m2)、设备、人员、运输车辆等,日运输与回收拆解旧车能力2000辆以上。对回收的废旧电池自身无处置能力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三)专门的场所存放、拆解废旧电动两轮车

  公司存放场所不低于5000m2。拆解场地应进行专业的环保处理,地面防渗漏。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仓库,对拆卸的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设置专门的防风、防雨、防渗漏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贮存拆解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所提供场所应具有消防验收证明。

  (四)安全规范环保的拆解环境

  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应具备打包机(公秤推力2000KN以上)、破碎机(电机功率150KW以上)、金属压缩机(电机功率30KW以上)等设备,按照操作规范完成旧车车体拆解毁形。存放、拆解废旧电动两轮车的专门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数据本地留存备查。

  (五)签订回收合作协议

  与符合规定的铅酸电池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废旧电池的闭环管理。与废塑料、金属、橡胶等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报废物品的回收利用。与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及时至销售门店上门回收旧车整车(含铅酸电池)。

  (六)健全的信息报送机制

  公司具有独立的回收数字化系统,可实现回收旧车链条的全过程监管,并提供系统著作权。为了便于反向开票,应具备身份证拍照识别,承诺书线上签字、电瓶车信息完善、回收验收登记等完整功能链,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废旧金属回收备案证、整车拆解或大件垃圾处理等相关环境评价批复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五)回收系统、相关合作协议、场地、设备、人员、运输车辆等证明材料;

  (六)企业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标准与价格,回收拆解处置方案,应急与风险防范方案;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持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18日前提交至区商务局。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区商务局联系方式:0510-88703242,邮箱:2933978425@qq.com。

  2、区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官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相关企业正式参与活动。

  3、入选企业须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参与政策实施,规范开展整车回收拆解业务,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