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4〕61号)和《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3.0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锡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锡山区乡土人才培育实际,现就2024年度“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
二、申报对象
优秀乡土人才是指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传统工艺、现代实用技术、古建园林技艺、乡村经济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乡村振兴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且有较高声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从事本技艺技能岗位工作5年以上、技能技艺水平达到或者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长期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传统工艺、现代实用技术、古建园林技艺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主要包括:有特殊手艺的民间艺人;在农村中依靠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管理理念,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业绩突出的种植、养殖能手;在基层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的农村技术骨干。
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社会贡献较大、现行职业资格目录难以界定的传统技能技艺领军人才,经审核确认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三、支持政策
(一)经区评审认定为“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的,给予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二)对已认定为“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的,无须再提交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已认定“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的,优先推荐申报“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
已享受过“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相关资金支持的,不再受理申报。
四、申报时间
“锡山英才计划”优秀乡土人才实行年度申报,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五、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可通过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锡山人社”公众号下载申报表格,报送至所在板块(园区)初审。
(二)资格审查。各板块(园区)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技能水平、技艺传承、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将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所需材料一份,分开装订)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三)项目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综合性评审意见。
(五)项目确认。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人才办发文认定。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亭街道二泉中路139号413室(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10-8870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