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24-00995 | 发文日期 | 2024-09-03 | 公开日期 | 2024-09-0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东港镇人民政府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高效、快速解决此类纠纷,东港司法所不断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积极探索道路交通领域法律援助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发挥东港镇道路交通纠纷法律援助站点作用。 |
为高效、快速解决此类纠纷,东港司法所不断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积极探索道路交通领域法律援助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发挥东港镇道路交通纠纷法律援助站点作用。
多元“合”作,一站服务解民忧。
通过构建“交警+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保险公司”多元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延伸服务。服务形式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零散调解向源头治理,单一部门向多元化解转变,有效畅通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反馈渠道,着力提升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与社会服务的精准对接。
立足“和”字,诉调结合止纷争。
“诉讼不可避免地要花时间、花精力。在处理道路交通类矛盾纠纷时,我们更多的是结合当事人诉求,优先开展调解工作,降低维权成本。”东港司法所驻道路交通纠纷法律援助站点的工作人员乔熠说道。本着“首位调解服务,其次诉讼服务”原则,坚持德、理、情、法并重,近三年累计处理48起非诉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成功率100%。
把握“核”心,基层治理有法依。
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既是精准服务、解决百姓需求的站点,也是主动作为、面向群众普法的哨点。自东港道路交通纠纷法律援助站点建立以来,坚持以道路交通纠纷法律援助为抓手,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拉家常”、门对门“贴海报”、点对点“做宣讲”等形式,以案为例、以法为基,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和“交通人人参与 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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