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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之美,富庶之美,时代之美,人文之美”

——解开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财政密码

 

  近日,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农改办〔2024〕6号),支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号)明确,到2025年把3000个以上行政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到203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有条件地区梯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基本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省财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予以奖补,支持我省展现平畴沃野、山清水秀的风貌之美,鱼米之乡、产业兴旺的富庶之美,城乡融合、服务均等的时代之美,乡风文明、治理有序的人文之美。

  二、资金测算因素有哪些?

  (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对跨设区市、县(市、区)、镇街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和农村人居环境的片区,评价后分三档每个片区分别奖补3000万元、8000万元、11000万元。

  (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达到“十有”标准、评价通过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三档每个村分别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片区内不重复奖补。

  (三)薄弱村运维管护。对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低于30万元的1682个薄弱村、低于50万元高于30万元的2113个行政村,分别按照15万元/村、10万元/村的标准,对其运维管护费用补助两年。

  三、资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一)突出重点,整体提升。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倾斜支持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薄弱地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行政村范围内规划发展村庄按照“十有”(村庄有规划、住房有改善、设施有配套、环境有提升、风貌有特色、产业有发展、组织有活力、治理有成效、管护有机制、要素有保障)标准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般村庄按照“四通三化两无一改”(通水、通电、桥通、网通,绿化、亮化、硬化,无污水横流、无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改厕)标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建管兼顾,以奖代补。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地方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给予以奖代补。同时,对薄弱村运维管护给予定额补助。

  (三)县级统筹,部门实施。奖补资金由县级统筹,参照《江苏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编制项目清单,资金安排要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县级主管部门履行实施主体责任,省、市主管部门履行监管指导责任。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村庄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分类实施、因村施策,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强化监督,提升绩效。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确保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四、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由县级统筹用于规划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规划设计)、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改善、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运维管护、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环境等公益性事务。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等支出。

【来源:无锡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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