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公示,现对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包括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力推进项目实施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持续健全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业务指导,上下衔接联动,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用地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主体单位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评审意见,抓紧修改完善项目实施(建设) 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聚焦主导产业,兼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补齐短板弱项,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建设水平和质量,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修改完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突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公共属性,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环节和领域,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 要强化奖补资金与项目成效挂钩,结合项目进展、绩效评估等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拨付周期。要统筹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要合理控制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奖补的规模和比例,明确支持的环节和方式,原则上不得直接支持企业生产设施投资,确有必要的,应编制详细可行的、让农民受益的折股量化方案。 要通过引入金融专业力量,细化完善项目投融资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要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奖补对象确定后,应在官网公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事项。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积极推动项目取得实效
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量化考核指标,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 对挤占、挪用、截留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定期调度资金使用、建设进展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建设成效总结和宣传。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按照工作程序适时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强化正向激励,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任务完成进度慢、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慢、项目实施效果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减资金直至撤销资格。请有关省份将修改完善的项目实施(建设) 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于 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同时,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农业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工作。
附件:1. 2024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立项名单
2. 2024 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立项名单
3. 2024 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立项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 3
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立项名单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扬州市宝应县氾水镇、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宿迁市泗洪县临淮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