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24-00568 | 发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日期 | 2024-05-0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羊尖镇人民政府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为持续巩固我镇血寄地防工作现有成果,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区下达的血寄地防工作指标,现制订我镇2024年血寄地防工作计划。 |
为持续巩固我镇血寄地防工作现有成果,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确保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区下达的血寄地防工作指标,现制订我镇2024年血寄地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血防工作
继续实施以查灭螺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来自疫区流动人口的病情监测力度,巩固血防成果。
(一)查灭螺工作
1.查螺
组织查螺队伍,抓好业务培训。各村(社区)选派责任心强、视力好的查螺员,要求新手不超过1/3。组织镇、村二级培训,并设置假螺点,要求查螺员能熟练掌握查螺方法,做到识别钉螺、资料记录和统计汇总准确。
查螺方式、时间。对历史有螺点,复杂的环境,可能外源性输入钉螺环境开展自查、镇抽查工作。各村(社区)完成查螺面积及计划用工数详见附件2。
为确保查螺质量,要求查螺人员每人每日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查螺期间,卫生院预防保健科要安排专人分片进行业务指导,对各村(社区)查螺质量及进度进行督导。
时间安排:镇政府在业务培训后,要求各村(社区)在二日内全面组织查螺队伍,完成村级业务培训,村级自查工作在5月10日前结束,镇级于5月5日开展抽查。各村(社区)应根据气候情况,在时间上作适当调整。资料报表于5月10日前上报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查灭螺数据在调查之日起的一周内,及时录入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
奖励:经区、镇二级鉴定确认的螺点,区、镇血防办奖励查螺员每一螺点1000元,如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螺点,对镇血防人员嘉奖500元。
2.宛山荡湿地公园的查螺按市统一要求进行。
3.环太湖湿地监测,宛山荡作为无锡市环太湖城市湿地监测点,依据《无锡市太湖北侧城市湿地钉螺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血防查螺工作及引进水生动植物监测工作。
(二)查治病
对全镇10例晚期血吸虫病人加强观察,上半年进行免费体检,对尚需治疗对象积极收治,或给予对症治疗,改善体症和症状。
开展镇卫生院门诊查病工作。主要以门诊病人、流动人口为重点,采集血清240例用DDIA法进行检验,对阳性者进行粪检查病,粪检查病数5人。镇卫生院在门诊中发现疑似血吸虫病者,按上述查病方法进行检查确诊。
(三)血防信息化管理
按照江苏省“数字血防”总体规划,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血防建设工作,结合春季查螺工作,完成历史有螺环境的定位、拍照、标注和图片上传等工作;及时完成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及江苏省晚血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血吸虫病监测系统、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中相关内容的录入。
(四)询检筛查工作
卫生院门诊抽取550名患者,询问是否来自血吸虫病的疫区(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云南、四川、浙江、广东、广西、上海、福建等12个省市)。询检阳性者采血复查。
二、寄防工作
(一)寄生虫病防治
随机抽取3周岁以上居民200人,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检查土源性线虫和华支睾吸虫卵。
(二)疟疾防治
1.疫情控制。控制在0.3/万人以下。
2.疫情管理。要求疟疾现症病人初治率、阶段复治率、全程足量率及休止期根治率均达95%以上。病例个案流调率100%,在锡外地病人各项指标达80%以上。疫点周围50米范围内要及时进行灭蚊处理,并对病家及周围人员开展预防服药,外地病例转卡率为90%以上。
3.血检工作。卫生院疟疾门诊镜检站开展血检人数50人,其中5-10月不低于全年任务数的80%。
4.流动人口监测。按省疟疾防后期管理要求,开展居民调查访问,在疟疾流行季节,在外地人员较集中的单位企业进行外来人员登记和服药工作。
(三)其它寄生虫防治工作
开展肠道线虫病相关的健康知识宣教。
三、地防工作
继续做好碘盐质量监测,严格按省、市、区碘盐监测方案,配合区疾控中心对各层次碘盐质量抽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监测工作。
按省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特需人群的补碘工作,补碘率达90%。
四、血地防健教工作
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春季灭螺,按省市区统一部署,在4月份开展宣传月活动,受教育人次数要达12000人次以上,下半年在区科协开展的科普宣传周活动中,运用多种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
2.继续在小学五年级学生中开展学生血防知识教育“五个一”活动,提高学生的血防知晓率,并通过学生传播家庭和社会,扩大教育面,初中、小学要将宣传活动资料归档留存并在5月30日前报卫生院,卫生院将宣传活动汇总后报党政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