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便〔2023〕291号 、《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市优质高效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3〕59号)及《关于2023年锡山区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锡农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锡山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技术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锡山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项目;
(三)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12.5万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锡山区实际情况,对锡山区农用地重点地块进行监测。重点调查并监测农产品超标地块与规模化养殖地块,兼顾其他地块,形成锡山区重点地块进行监测项目总结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殊要求
1、因该项目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投标单位为科研院所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2、出具检测报告的单位须具有CMA资质;
3、优先选择近两年从事过相关工作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食宿费用、通信费用、采样费用、检测费用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三)投标人应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相关服务自主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5 、近两年从事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工作方案
8、报价书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6 时,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团结南路3号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耕地站104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龙
联系方式:0510-8825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