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锡科研〔2024〕29号)要求,大力提升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现将2024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锡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 符合国家、省、市及我区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 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元;
4. 拥有一支10人以上的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研发人员队伍;
5. 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 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
7. 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2023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和12月财务状况表(B203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
8. 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程序
1. 各板块科技部门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二份),签字并盖章。
2. 各板块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于4月12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区科技局科研机构科,同时将《2024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2)盖章后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以培育新兴产业和推进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为目标,加强项目组织工作,切实推动有市场规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
2. 严格把关。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信用情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联系方式
1. 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存、俞伟,联系电话:88212135、88200716
2. 各板块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开发区科技局 |
钱正卿 |
83787177 |
商务区经发局 |
周 栋 |
88531021 |
东亭街道 |
阙琰玥 |
88700509 |
羊尖镇 |
顾建新 |
88739210 |
鹅湖镇 |
滕 杰 |
88749288 |
东北塘街道 |
朱晓华 |
83771234 |
锡北镇 |
赵云波 |
83790871 |
东港镇 |
周伟新 |
88350273 |
附件:1. 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2. 2024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荐表
3. 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无锡市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