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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海明等66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陈海明等66名人民陪审员于2019年2月26日由锡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2024年2月25日五年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任期届满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陈海明、黄玲芬、王玉萍、袁益娟、周伟强、李艳丽、姜枫、朱杰、武琼、付爱华、张进其、方凯、朱洪波、陆正清、袁江、周圆圆、朱洪超、陆斌、邹泉瑰、孟晓华、顾晓东、刘蒙蒙、王琼、蔡晓娟、陈荷花、沈玉珍、顾林刚、浦龙华、蔡苗苗、丁雯、汪马骁、包伟华、顾建秋、曹旗威、尤迎九、汤晓燕、顾樱、戴永杰、黄维新、顾春芳、吴国飞、李亚、孙一新、王海、颜少锋、陶怡、唐国平、傅岁春、徐芳、王晓燕、程晓君、姚莉、刘志良、余明珠、杨钦、胡小华、孙灵健、徐卢俊、邱梦婷、钱金磊、华康宁、朱静、戴平、胡敏姣、蔡桂芳、夏晓清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