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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施行!我省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有新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58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行为,提升消防验收质量和服务水平,省住建厅印发了《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目的和意义

        消防审验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源头关口,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是对于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要求还不够具体,本次出台《江苏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提升审批质效、守牢消防安全源头关口,有利于推动全省各地消防审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体现,也能够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1.《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办法》共20条,包括现场评定依据、组织程序、工作要求、评定方法、评定结论判定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现场检查依照本办法执行。

        2.现场评定依据什么?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明确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开展。

        3.现场评定工作采用什么方式开展?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定时,应当依法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也可以委托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定。根据廉政建设要求,明确受政府委托开展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与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存在利害关系,现场评定人员与所评定建设工程也不得存在利害关系。

        4.现场评定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基本流程包括现场评定开展前的事项准备和现场评定时的工作步骤。现场评定按照召开项目情况介绍会、查阅资料、确定检查任务事项、进行实地评定、适时反馈问题等步骤进行。《办法》明确要求现场评定人员应当对现场评定进行全过程记录。对于局部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时还应当对使于非使用区域的防火、防烟分隔重点检查。

       5.现场评定中哪些情形应当停止评定?

       明确对于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无故未到现场的,永久性水电未正式接通的,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的以及其他不能保障现场评定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形,应当停止现场评定,待条件具备后,再行组织实施。

       6.现场评定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要求有哪些?

       对于现场评定发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判定,认为建设单位能够在验收期限(15日)内完成整改的,给予适当的整改时间。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及时提交整改报告,现场评定人员根据整改报告确认整改情况,判定合格的,现场评定结论合格;判定不合格的,现场评定结论不合格。对于需要到现场复查的,除应当对存在问题的部位检查外,还应当抽查一定数量的同类型其他具体项目。对于现场评定不合格,经整改重新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办法》明确应当重新组织现场评定。

        7.建设单位是否可以邀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开展技术指导?

        本着便民利企目的,《办法》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前指导,以提高消防验收通过率。

        8.评定现场发现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现场评定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规定要求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将违法线索移交有关部门,确保消防审验监督管理“闭环”。

        三、实施时间

        《办法》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