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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无锡市锡山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锡山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办公室(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邮编:214101,电话:0510-88201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公开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我局通过锡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共91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通知公告26条,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12条,财政信息6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便民服务6条,年度报告1条,机构概况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21件自然人提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在法定期限内对14件申请事项进行了依法办理,其中1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6件不属于我局掌握信息,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实行政务信息三级复核审查制度,严把撰稿、复核、发布等环节。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锡山区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和“锡山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法规政策解读、便民服务措施、办事指南、政务特色活动等信息,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近300条,新华日报、学习强国、无锡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29篇信息,进一步展示放管服改革成果和政务服务良好形象。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合规。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回头看”、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2023年共开展3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并完成整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可读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作用发挥有待提升,群众诉求的回应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的学习研究,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性。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作用,将信息公开作为对外展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的重要窗口,持续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公信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