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锡山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公告

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

2022921日、922日、1110日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产生的电子线路板的废边角料、残次品、除尘机及集尘器回收的粉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我局于2023211日对你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案发出锡山环罚决〔2023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交至当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锡山环罚决〔202318号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7号)领取锡山环罚决〔202318号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锡山区锡沪中路97     邮政编码:214101
部门:法规宣教科(423室)    联系电话:051088219327

 
   无锡生态环境局
     20231128

附件:《处罚决定书》(锡山环罚决〔2023〕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