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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山湖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宛山湖清淤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宛山湖清淤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宛山湖清淤工程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宛山湖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开管发(2023) 63号、 关于宛山湖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锡山水许可〔2023〕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 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宛山湖清淤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宛山湖北部核心区水域(九里河以北湖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整治区域为宛山湖北部核心区水域(九里河以北湖区),生态疏浚(含航道疏浚)实施水域面积约为0.73Km2,清淤量共计约34万m3。生态清淤分为干式清淤和湿式清淤2个区域。航道疏浚分为干式清淤和湿式清淤。干式清淤采用人工水力冲淤、湿式清淤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清淤,淤泥采用管道运输,岸上对淤泥进行板框压滤固化,并对固体底泥进行外运资源化利用。总投资金额约7115.28万元。总工期:15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宛山湖清淤工程的全部内容。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 57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承包人整改至合格标准,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8月-2023年10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2023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详见2022年度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网址:http://water.wuxi.gov.cn/doc/2023/04/14/3930888.shtml)未列入表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3分,获得相关奖项的,需提供由无锡市水利招标办出具的相关赋分证明材料。

9)施工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满足泥浆泵清水流量在2600m³/h 及以上的设备(1艘单艘生产率在350m³/h及以上或2艘单艘生产率在200m³/h及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5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的彩色照片及《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的生产率或清水流量)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1)固化场地及弃土场由投标人提供,场地个数不得多于2个,堆土区总容量不小于12万立方米(产生的固化土量),固化及弃土区面积不小于55亩,意向性协议需由当地镇级及以上政府确认盖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需包括:弃土场必须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且区域内不涉及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须满足堆土总容量),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11 月 15 日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3/08/21/4042688.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2    5   9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þ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þ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55425532.41元,投标人报价不可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无锡宛山湖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鲍工

    话:0510-88201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编:214000

  人:徐玉铭

    话:0510-81892502

    真: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1466546496@qq.com

11.备注

202311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