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应急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锡山区应急局开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宣讲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717日应急管理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10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提升企业信用水平,1023日,锡山区应急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宣讲,全区共计250名企业代表参会。

会上,锡山区应急局工作人员对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适用范围、管理措施、列入和移除程序、信用修复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对参会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通过此次宣讲,使参会企业全面了解《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锡山区应急局将借助《办法》,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广泛宣传信用政策,促使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