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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不服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决定书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3〕锡府行复95号
申请人:钱某。
被申请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无锡市锡山区团结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锡伟,局长。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投诉事项做出是否立案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内作出答复,于2023年7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该申请后依法予以受理,并于8月4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8月10日向本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本人投诉事项做出是否立案的行政行为违法;2. 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称:其于2023年7月1日通过挂号信XB14237550623向被申请人投诉举报在上海发联超市张泾店购买的“槐东金雾达芳香球”产品标签上未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于2023年7月2日签收,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该投诉事项是否立案。被申请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依据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由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立案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机关支持本人的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称:一、我局对申请人投诉的处理符合法定程序。申请人于2023年7月2日向我局寄送投诉举报信,并于2023年7月27日提起本案复议申请,认为我局未在法定时限内告知其立案情况。但包括申请人援引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在内,并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应在上述期限内将立案结果向申请人告知。故我局没有违反任何法定程序要求,行政处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二、我局就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已作出处理。2023年7月2日,我局收到申请人钱宝花的投诉后,就投诉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调查。经查,锡山区锡北发联超市销售的由石家庄元氏县顺旺樟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槐东金雾达芳香球”外包装明确标注“防蛀”“防蟲”字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该产品应认定为农药产品,由于该产品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锡山区锡北发联超市涉嫌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对此,我局决定立案,现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此案尚未办结。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经审查查明:申请人于2023年7月1日向被申请人邮寄投诉举报材料,称其在上海发联超市张泾店(营业执照名称“锡山区锡北发联超市”)购买的“槐东金雾达芳香球”产品标签上未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于2023年7月2日收到该投诉举报材料。2023年7月7日,被申请人就锡山区锡北发联超市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制作了《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锡山农(农药)立〔2023〕3号),截至申请人提出本案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该案尚在处理过程中。
另查明,2023年9月16日,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于9月20日作出《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并于9月21日将该《告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件信箱,告知了申请人案件具体处理结果。
本机关认为:《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依据监督检查职责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由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立案的,经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3年7月2日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材料,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于2023年7月7日立案,并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符合上述程序规定。此外,因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告知举报人立案结果,本案中被申请人未告知申请人立案结果并无不当,况且被申请人已将案件处理结果告知了申请人,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故对于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本机关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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