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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鹅湖镇村(社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社区)财政收支行为, 完善各类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有效规避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锡府办〔2016〕16 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锡府办〔2021〕4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17〕64 号)、《关于印发〈无锡市村务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预算管理 

  (一)凡是村级的各项收入和村级运转所需的各项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做到不遗漏、不隐瞒、不少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要求,从紧安排管理费用及福利费支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搞赤字预算。

  (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没有支出 ”的原则。规范预算调整行为,预算调整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合法有效。

  (三)各村(社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按规定程序形成书面决议后,报镇财政局备案。

  二、账户管理 

  (一)镇财政局专人负责村级财务审核记账工作。一般情况下,1 个村(社区)只能开设1个银行账户,银行印鉴实行双向管理,印鉴卡必须盖3 个印章,即村(社区)财务专用章、村(社区)负责人章和镇财政局负责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人员章。银行账户不得出租、转借,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各村(社区)须按月将所有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如实上报镇财政局后报区级备查。 

  (二)各村(社区)银行账户财务印鉴要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财务印鉴,确保账户财务章与法人章相分离,网银支付U盾与审核U盾相分离。财务章、法人章的启用、变更、废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资金管理 

  (一)村级财务实行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的额度为 2 万元。各村(社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备用金额度。村(社区)支付现金,可以从备用金中支付,不得从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严禁以白条抵库。除节日慰问、访贫问苦等极少数情形经镇级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用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收支往来均不得用现金支付。严禁违规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二)各类村务活动中,凡是能通过“E银通”网上支付平台结算的,一律通过“E银通”网上支付平台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能通过“E银通”网上支付平台结算的,使用村务卡刷卡支付,实现村级资金监管全程留痕。

  (三)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开支审批程序,规范费用开支限额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社区)单笔超过 5000 元的报支除核定的人员等经费外,需由镇分管领导审核;单笔超过 20000元的报支,还需由镇长审核。各村(社区)因镇政府统一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产生的特殊性费用,由村(社区)向镇政府申请,镇政府按实际情况核定,并将报支额度书面下达到有关村(社区)。 

  四、债权债务管理 

  (一) 各村(社区)认真清理历史往来款项,对事实清楚、数字准确、取得证据的,及时进行账务核算,能收回的予以收回,该核销的按规定核销,属于应转支出的按规定结转支出。

  (二)各村(社区)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资产管理

  (一)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村(社区)资产管理业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每年至少组织1次清产核资,做到账实相符;做好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明确产权关系,统一保管产权证书;规范租赁合同管理,按照镇级下发的统一合同范本签订,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确保合同各要素合法准确;租赁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镇制定的租赁指导价,做到先交租金后使用,及时催缴租金,确保租金应收尽收。

  (二)各村(社区)资产使用及处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收入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各村(社区)资产租赁实行公开竞价和协商租赁两种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资产产权交易,必须经镇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采用公开拍卖、招投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

  (四)各村(社区)资产发生新增、调拨、变卖等变动后,须凭合法、完整的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六、监督检查 

  镇财政局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抽巡查活动。每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各村(社区)开展“三资”和财务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作离任专项审计。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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