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现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对象
在锡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三、立项标准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 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 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四、申报程序
请各板块科技部门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填写《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订,2份),签字并盖章。申报书经各板块科技部门审核后,7月18日 (周二)前报送区科技局科研机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围绕本地区特色产业和骨干行业转型发展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进一步推进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为目标,加强项目组织工作,切实推动有市场规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
2. 严格把关。开发区科技局、商务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科技办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信用情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核对企业上年度107-1、107-2表的相关数据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六、联系方式
1. 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科研机构科,联系电话:88212135、88200716
2. 各板块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开发区科技局,联系电话:83787177
商务区经发局,联系电话:88531021
东亭街道,联系电话:88700509
羊尖镇,联系电话:88739210
鹅湖镇,联系电话:88749288
东北塘街道,联系电话:83771234
锡北镇,联系电话:83790871
东港镇,联系电话:88350273
无锡市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