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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锡山区区长质量奖的通知

  为推动质量强区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区质量提升,引导和激励全区各类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追求卓越,树立质量标杆,根据《锡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现将第二届锡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奖项概况和评审标准

  锡山区区长质量奖是锡山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模式先进、成效卓越,体现标杆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锡山区区长质量奖”、“锡山区质量管理优秀奖”。每年“锡山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2家,“锡山区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对首次获得“锡山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锡山区质量管理优秀奖”的组织奖励10万元。

  区长质量奖评定遵循自愿申报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支持、鼓励辖区优秀企业积极申报,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按照《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准则》(DB3202/T1002-2018)《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准则实施指南》(DB3202/T1003—2018)等要求执行。

  三、申报条件

  申报锡山区区长质量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二)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或者其他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制、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

  (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于区内同行业前列,近3年未发生亏损;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的相关证照;

  (三)近3年国家和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或者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四)近3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较大质量、环保、卫生等事故;

  (五)近3年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已获得无锡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不再申报锡山区区长质量奖。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单位如实完整填写《锡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地的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申报表书面版一式两份,软封面单独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

  2、证实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书面版一式两份,软封面单独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辅以目录和页次。

  五、评定程序

  1、申报受理: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自愿申报,锡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受理申报材料,完成初审工作。

  2、资格审查:评委办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情况核实,确定符合名单。

  3、材料评审:评委办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确定现场评审和问询答辩入围名单。

  4、现场评审:评委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入围单位开展现场评审。

  5、问询答辩:评委办组织入围单位高层领导就如何创新质量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取得成效等内容进行专题演讲。

  6、综合评议:评委办在专家意见基础上,根据材料评审、演讲答辩、现场评审得分综合排名,汇总得分情况,提交评委会审议。

  7、社会公示: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8、政府批准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布,进行表彰。

  六、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锡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锡山区东亭春新东路8号

  联系人:朱成忠、李琴

  联系电话:0510-88700303、88703661

  电子邮箱:xsjzlk@163.com

  附件1:锡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锡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doc

  附件3: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准则.pdf

  附件4: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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