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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经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第一阶段笔试(含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加试)考核,现成绩已公布,按照《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3】22号)要求,取得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入围资格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4日(8:30-11:30,13:00-15:00),逾期未到现场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均视作未通过资格复审,根据《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要求,未通过资格复审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地点:无锡市天一实验学校文景校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文萃路8号)。

  二、复审提供材料

  (一)考生个人信息表(A4纸打印)。请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9:00起登录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录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个人信息表》。

  (二)与报考条件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分别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整理),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应届生提供材料(xs01-xs19、xs21岗位):

  (1)2023届本科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国考合格证书(如已取得则提供;如暂未取得,则须书面承诺于《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

  (2)2023届研究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书(如已取得则提供;如暂未取得,则须书面承诺于《202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未缴纳社保证明(只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

  (3)2021届、2022届本科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书、未缴纳社保证明;

  (4)2021届、2022届研究生: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书、未缴纳社保证明。

  上述各类对象中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提供材料(xs20、xs22-xs38岗位)

  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聘用合同(如是第三方合同,还需提供现任职学校盖章的在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提供并盖章)、户口簿,此类对象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截至2023年8月31日均须满公告规定年限及以上。

  三、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于4月7日9:00起登录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录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根据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