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政报(2022年第6期)
目 录
文件选登
区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权限的通知(锡府发2022〕31号)
区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锡发〔2022〕35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锡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锡府办〔2022〕66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府办〔2022〕67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府办〔2022〕69号)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锡山区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府办〔2022〕71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府办〔2022〕73号)
人事任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凌志刚、李荣同志免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14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蒋晓湖等21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锡府人〔2022〕15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敏伟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16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晓等20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锡府人〔2022〕18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马俊、陈键翰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19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一、吕卫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0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汤若茗、毛晓旦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1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邹佳旻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2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孙奕丹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3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敏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4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谢乐章同志任职的通知(锡府人〔2022〕25号)
工作动态
“新华社新媒体元宇宙联创中心长三角基地”落户锡山
2022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创新发展大会举行
第三届财联社精英董秘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无锡锡山消费电子基金发布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全省首个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基地落户锡山
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峰会举办
第三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全球最大钙钛矿产线在锡山投产
首届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一体化发展大会举行
文件选登
区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管理权限的通知
锡府发〔2022〕31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区政府决定,在前期赋权56项事项的基础上,新增2项赋权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审核(权限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区级指导部门: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与区级指导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赋权事项“接的住”、“接的好”。区级指导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监督和服务,组织好业务培训,及时解决承接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审批服务运行顺畅高效,增强企业和群众对审批制度改革红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区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锡府发〔2022〕35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就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顾文浩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葛 敏同志(挂职):负责科技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局。联系区科学技术协会。
周建伟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大项目、企业上市、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计、税务、金融、外事、对口支援与合作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的联络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财政结算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驻区各金融保险机构。
徐涵明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地震局、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锡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锡山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锡山大队、区邮政分局。
保海燕同志: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共青团锡山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红十字会。
徐 磊同志:负责司法、政府法制、信访、社会稳定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联系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谢乐章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民政、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水利、供销、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方面工作。负责与区人武部的联络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江苏无锡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联系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锡山生态环境局。
陆晓波同志:负责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招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通信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联系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无锡海关驻锡山办事处、区电信分局、锡山移动公司、锡山联通公司。
代 星同志(挂职):负责科技镇长团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文物局、荡口古镇管委会、无锡中国乡镇企业博物馆。联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锡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锡府办〔2022〕66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公布锡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区统筹、分级负责、事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调办)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协调办。区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超出无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范围,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制定和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且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此前各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明确的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在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过程中,区协调办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2022年底前,区协调办汇总本区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三、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2022年底前,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实施规范,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区协调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在清单外实施许可、加重申请人负担等违规行为。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集成服务、跨省通办、告知承诺、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部门要一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严守监管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区政府决定。各部门要梳理审管联动事项清单,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五、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有关清单衔接
地方性法规拟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等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司法行政部门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征求同级协调办意见。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协调办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调整情况及时报同级协调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区协调办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在事项调整期间研究提出衔接办法,稳妥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细化方案,建立机制,配齐配强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有序高效推进。区协调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宣传解读等工作,为打造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行政审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锡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府办〔2022〕67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锡山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安全供水保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传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农村供水设施改造的重要性,依法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落实农村供水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责权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解决好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问题,打造“同城、同价、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
二、改造原则
(一)明确责任,分类推进。明确区各相关部门、各板块、供水企业的责任,分工协作、分类推进。在全面排查、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合理制定改造计划。
(二)坚持标准,规范运作。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GJ32/J161—201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等国家标准,编制改造方案,确保改造项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改造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统筹实施,文明施工。与美丽乡村、村镇改造、城中村改造、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等项目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开挖,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完成后,由供水企业接管,负责运行维护,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确保水质、水压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区各相关部门、各板块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保障用水安全。
三、改造内容
本实施方案中的农村供水设施主要是指农村、城中村等村级总表后的供水设施。本次主要改造村级总表后的供水管网、水泵、水箱(池)、阀门、水表等供水设施,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对于还存在的少量采用深井水、地表水等非自来水作为饮用水源的,同步改造为自来水供水,改造后由供水企业接管。
四、改造标准
供水管网使用球墨铸铁管、聚丙烯管(PP-R)、新型复合塑料管等优质材料。水表采用铜壳水表,符合使用条件的采用带有远传数据功能的水表。水泵选用高效能多级离心泵,泵房内的水箱(池)和供水管道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材料。建设水质水压在线监测设施和信息化控制系统。
五、改造计划
全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共涉及32个村(社区),计划分三年实施。2022年完成6个村(社区)的改造;2023年完成16个村(社区)的改造;2024年完成10个村(社区)的改造。
六、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改造项目论证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改造项目的资金预算安排;指导各板块财政部门承担改造资金的落实,并和各板块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审核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竣工决算批复,保障资金支付到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各板块制定并下达年度改造计划;督促改造计划的实施,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办理,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送审;配合供水企业做好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定期将改造完成清单抄送区卫生健康委。
区水利局:配合各板块排查农村使用深井水、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情况,指导各板块开展农村非自来水供水设施改造。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地落实。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监测改造后的管网末梢水质;参与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完后的竣工验收。
区审计局:负责监督农村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标底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锡山公安分局:配合各板块依法处置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中出现的无理阻扰工程实施等状况。
锡山交警大队:配合各板块做好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过程中的交通疏导。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做好与改造工程相关的规划协调工作。
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设施的改造,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改造项目管线、用户等基础资料;负责应承担改造资金的落实;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供水企业制定辖区内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改造计划;开展社会宣传发动,协调矛盾纠纷;配合供水企业做好居民抄表到户等相关工作。
供水企业:配合开展农村供水设施的梳理、排查,收集改造项目管线、用户等基础资料;配合编制分批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技术标准细则和运行维护管理细则;根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编制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负责应承担改造资金的落实;接管经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供水设施;负责对改造后的管网进行巡查、抢修等维护管理工作。
七、改造实施
(一)项目审批。改造项目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手续,区各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规范审批,提高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二)项目实施。改造项目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供水企业实施,并签订委托建设协议。供水企业负责改造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改造、施工管理、初步验收工作。
(三)竣工验收。改造工程完工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各相关板块及供水企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核审批。项目竣工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供水企业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审计,报区财政局进行竣工决算审核审批。
(五)移交接管。供水企业负责验收合格后的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包括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护、维修保养和抢修等。未经改造和接管的农村供水设施按照原管理模式运行、维护和管理,由属地负责指导、督促。
八、资金筹措
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由锡山区和供水企业共同筹集,供水企业承担改造费用(审计额)的三分之一,锡山区承担改造费用(审计额)的三分之二,区财政分年度进行拨付。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锡山区承担部分由区、镇(街道)按“3:7”比例承担,开发区、商务区范围内的改造资金由其自行承担。按照《无锡市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推进会会议纪要》(锡政园会纪〔2022〕8号),资金拨付方式参照二次供水工程款拨付模式执行。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板块要切实担负起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保障机制,构建从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的组织网络体系,明确改造工作牵头部门,科学研究、周密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支持供水企业开展工作。
(二)确保资金到位,推动工作开展。区、镇(街道)、开发区、商务区财政部门、供水企业应优先安排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资金,将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农村供水设施改造的意义,主动公布改造的进展情况,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导,认真组织考核。将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改造工作动态,加强检查和督导。
(五)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改造成果。供水企业要落实对已经完成改造的农村供水设施的长效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农村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齐抓共管,巩固农村供水设施改造成果。
附件:1. 农村供水设施改造清单
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表
2022年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清单
2023-2024年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清单
附件1
农村供水设施改造清单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数量(个) |
用户数 (户) |
改造费用 (亿元) |
备注 |
1 |
东北塘 |
6 |
3526 |
0.5 |
|
2 |
安镇 |
7 |
1365 |
0.3 |
|
3 |
厚桥 |
3 |
1901 |
0.5 |
|
4 |
东港 |
16 |
16085 |
3.6 |
|
合计 |
|
32 |
22877 |
4.9 |
|
附件2
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表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数量(个) |
实施计划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1 |
东北塘 |
6 |
0 |
4 |
2 |
2 |
安镇 |
7 |
2 |
2 |
3 |
3 |
厚桥 |
3 |
3 |
0 |
0 |
4 |
东港 |
16 |
1 |
10 |
5 |
合计 |
|
32 |
6 |
16 |
10 |
附件3
2022年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清单
序号 |
村(社区)名称 |
改造户数(户) |
管线长度(米) |
投资估算 (万元) |
1 |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中东村民委员会 |
713 |
21021 |
1731 |
2 |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谢埭荡村村民委员会 |
814 |
20350 |
1869 |
3 |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新联村村民委员会 |
374 |
10655 |
800 |
4 |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山联村民委员会 |
1191 |
41725 |
2602 |
|
总计 |
3092 |
93751 |
7002 |
备注: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山联村民委员会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东港镇单独开展实施。
附件4
2023-2024年农村供水设施改造计划清单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名称 |
改造户数(户) |
计划完成 年限 |
1 |
东北塘
|
锡通社区 |
1600 |
2023年
|
2 |
梓旺春塘社区 |
55 |
||
3 |
农坝村民委员会 |
571 |
||
4 |
裕巷裕蓉社区 |
32 |
||
5 |
安镇 |
安南村民委员会 |
757 |
|
6 |
胶山村民委员会 |
191 |
||
7 |
东港 |
港东村民委员会-港东村 |
1114 |
|
8 |
港南村民委员会-港南村 |
1255 |
||
9 |
湖塘桥村民委员会-湖塘桥 |
697 |
||
10 |
新巷村民委员会-里东村-新巷村 |
1583 |
||
11 |
里西村民委员会-里西村 |
1106 |
||
12 |
勤新村民委员会-勤新村-勤新村外地宿舍 |
1975 |
||
13 |
朝阳村民委员会 |
439 |
||
14 |
东湖村民委员会 |
554 |
||
15 |
东青河村民委员会 |
163 |
||
16 |
华东村民委员会 |
671 |
||
17 |
东北塘 |
锦阳村民委员会 |
250 |
2024年
|
18 |
正阳村民委员会 |
1018 |
||
19 |
安镇 |
安镇村民委员会 |
95 |
|
20 |
胶西村民委员会 |
207 |
||
21 |
胶南村民委员会 |
60 |
||
22 |
东港 |
东南村民委员会 |
1097 |
|
23 |
东升村民委员会 |
875 |
||
24 |
黄土塘村民委员会 |
1665 |
||
25 |
亚光村民委员会 |
800 |
||
26 |
张缪舍村民委员会-张缪舍 |
900 |
||
合计 |
|
|
19730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府办〔2022〕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锡山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锡山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镇村志是地方综合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载乡土记忆、赓续地域文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速镇(街道)志及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进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60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函〔2022〕30号)要求,结合锡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唯物史观,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地方志体裁的独特优势,全面发掘和准确记述镇村历史积蕴与时代风貌,充分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传承乡土文化,留存乡土记忆,激发乡梓情怀,熔铸时代精神,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锡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历史镜鉴与强大动力。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末,全区镇(街道)志编纂覆盖面达到100%,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和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志实现应编尽编。推动村(社区)志编纂,“十四五”期末,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村(社区)启动村(社区)志编纂。
(二)进度安排
四季度,召开全区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推进会,各镇(街道)和列入省名镇名村志范畴的有关村(社区)制订实施计划,明确编纂任务,倒排工作进度,务期落地抓实。
1.到2022年底,全区尚未启动镇(街道)志编纂的8个乡镇(街道)中,除1个尚不具备编纂条件的街道外,其余7个启动编纂;省名村志《严家桥村志》力争完成出版。
2.到2023年底,《鹅湖镇志》完成初稿并通过市档案史志馆审稿,《羊尖镇志》《东北塘街道志》《锡北镇志》《东港镇志》《云林街道志》《厚桥街道志》初稿完成度达70%以上,《安镇街道志》启动编纂,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的黄土塘村启动《黄土塘村志》编纂。
3.到2024年底,启动编纂的8部镇(街道)志完成初稿,省名镇志《鹅湖镇志》完成出版,省名村志《黄土塘村志》完成初稿。
4.到2025年底,所有在编的镇(街道)志完成出版,《黄土塘村志》完成出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作落实,做到分工明确。以《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无锡市地方志工作规定》为根据,依法推进锡山区镇村志编纂工作。各有关镇(街道)要成立镇村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考核督促机制,通盘组织推动镇村志编纂工作。镇(街道)志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纂,村(社区)志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编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动员和指导。
(二)着眼大势大局,聚焦热点重点。注重聚焦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的发展思路,注重聚焦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运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等系列重大战略中的基层实践,注重聚焦在乡村振兴行动中产业强镇强村、特色田园乡村以及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创建典范,注重聚焦在历史文化保护大视野下的国家及省两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现有古村古街的保护案例,充分发掘展示镇村丰厚的历史积蕴与崭新的时代风貌。除省政府规定的应编尽编的镇村志外,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村落、自然村落和古村古街的志书编纂能编尽编。
(三)强化精品意识,规范编纂流程。镇村志是记载一个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方方面面的一部全书,横陈百业、纵历久远,为一镇一村之全史。要广泛收集资料、细致考证史料,精心撰写志稿,严把立场关、史实关、学术关,做到思想性、资料性、著述性有机统一,全面客观记述镇村发展历程。要建立健全编纂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规范流程,强化审查验收,确保志书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文风凝练、印制规范。
(四)彰显地域个性,实现合理创新。锡山红色资源丰富,特色人文精彩纷呈。要依据镇村的特性特点,从谋篇布局、志稿编纂到装帧印刷,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和打造。加大社会调查资料、口述资料、家谱资料、地情书籍资料、文博考古资料的运用,丰富志书内涵。创新记述体裁与表现方式,扩大图照和音视频运用,提升装帧设计品位,增强志书的可读性与感染力,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志作品,充分展现镇村独特个性魅力,进而扩大锡山地方历史文化的整体影响力。
(五)坚持修用并举,服务地方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群众精神需求是一部志书的根本使命。要以镇村志编纂为契机,推动镇村史馆建设,涵养和培育新时代镇村风尚和镇村精神。要坚持知往鉴今,将镇村志所蕴含的历史智慧淬炼出来,嵌入基层治理和未来发展构架之中。要发挥镇村志的地情资料优势,为镇村原产地标识认证、名特优地产品牌塑造、非遗项目申报、乡村观光旅游发展等提供佐证和支撑。要推动镇村志学习入校园,让青少年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读志用志活动,组织线上云传播、网络云共享,使之成为展示镇村形象、对外引智引资的第一品牌用书。
四、组织保障
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繁浩而艰巨,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地方志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制订鼓励政策,加强检查督促。由区档案史志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编纂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镇村志编纂工作,积极提供史料,助推工作开展。
各镇(街道)要把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列入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对志书编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并将镇村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尽快组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纂委员会,组建工作专班,保持队伍稳定,高质量地完成镇(街道)志编纂任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指导有关村(社区)做好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要广泛动员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参与镇村志编纂,凝聚镇村志编纂的共识与合力,营造镇村志编纂的社会氛围,奋力争取锡山区镇村志编纂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锡山区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
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府办〔2022〕71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锡山区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关于推动锡山区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的相关要求,推进锡山区内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锡山产业发展竞争力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加快推动锡山实现绿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锡山打造“高质量全面发展示范引领区”、建设“无锡靓丽东大门、品质活力新锡山”的目标,全面推动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整治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产业体系,奋力扛起无锡“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锡山担当。
二、基本原则
生态为本。坚持绿色发展方向不动摇,推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调并重,因地制宜构建适宜绿色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创新引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大力拓展绿色发展空间。
统筹谋划。坚持全区一盘棋,区镇上下联动,全面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和片区生态环境治理需求,综合考虑各类问题瓶颈,补短板、强弱项,重点突破、分片推进,统筹谋划一批具有品牌知名度、生态美誉度的特色专业园区,根据建设需求和前期进展,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既满足当前一段时间的需要,又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协同发展。统筹产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在产业引进中注重体现生态效益,在生态保护中注重产出经济效益,努力构建差异化协调共生、融合发展的绿色产业格局,协同推进产业向中高端发展。
三、总体目标
坚持将产业发展绿色化、将生态保护产业化,构建资源利用合理、生态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使“生态治理的绿水青山”转变成“产业发展的金山银山”。一方面,注重考虑生态本身的产业价值,充分引入社会力量,优化当前生态治理的投入机制,用市场机制推进生态建设;另一方面,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位,以绿色、循环、低碳为导向,将片区内产业活动纳入到生态系统的大循环,确保产业发展服从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区绿色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绿色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的有机统一,努力把锡山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典范。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引导,推动转型升级
1.瞄准集群打造,提高产业集聚度。围绕“四新四强”产业方向,坚持集群化发展思路推动片区产业开发,瞄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大力实施“造链、强链、延链、补链”工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枢纽经济、平台经济、流量经济等新经济。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加快特色专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坚持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控制能力的重中之重,全面提升产业层次,进一步提高特色产业集聚程度。
2.推动项目引育,强化产业首位度。坚定不移抓项目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先导地位,以构建优势产业集群为目标,以重大产业项目为突破,通过优化项目落地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 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进一步夯实推动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
3.强化创新驱动,提升产业加速度。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着力做优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为支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增强区域创新驱动力,打造长三角重要创新策源地、长三角一流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4.强化存量提升,提高产业支撑度。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优势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深化“亩产论英雄”导向,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集群。
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产业保障度。推进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颗粒化” 改进,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制度化政企沟通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
(二)深化环境整治,构建绿色生态
6.推进碳排放有序达峰。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对锡山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要求,有效控排温室气体,完善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分行业领域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条件的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深入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广泛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碳普惠试点,探索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深入开展能源和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注重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和储能、充电等新技术,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优化城乡燃气管网空间布局,提高管网覆盖密度。到2025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5%以上。
7.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和春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管控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统筹“油、路、车”综合治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城市建成区公交、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者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环卫领域逐步推进提高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推进工业窑炉、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有序完成电子、纺织、橡胶及塑料制品、家具制造、铸造行业等重点行业深度整治。
8.深入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骨干河湖支流支浜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排水达标区“四位一体”排查整改、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畅流活水、水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实现“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到2023年底,全区63条市考河道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其他河湖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Ⅳ类。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区100%建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重要水体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充分彰显“水韵锡山”之美,筑牢美丽锡山生态基底。
9.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加快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鼓励有需求的种养主体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基础设施,推动粪污规范处理、就近还田利用,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畜牧业绿色生产基地,到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开展水产生态化养殖、养殖池塘腾退、农田退水治理。积极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池塘养殖废水、农田退水标准化改造试点,加强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确保水产养殖主产区规模以上养殖池塘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推进高标准农田生态化改造工程,推进农田灌溉水循环利用,利用现有池塘、退养鱼塘建设调蓄池,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构建农田退水闭路循环回用与生态拦截体系。
10.加强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雨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优,积极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探索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或景观河道用水要求的水资源补充和循环利用途径;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体系,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有效衔接。推进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蓝藻藻泥等城市废弃物进行分类利用和集中协同。到2024年,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垃圾分类回收率达35%以上。
(三)推进转化融合,创造持续动能
11.产业发展绿色化。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领域推广环保技术,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引进专业化公司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选择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等示范试点,加快建设绿色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环节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化率最大化,组织传统制造业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推进产业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12.生态治理市场化。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产业,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鼓励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度良好、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公平进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深入开展专业化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污染治理效能。鼓励大型环保集团、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13.生态产业融合化。围绕“四新四强”产业和生态建设需求构建产业体系,将现代农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体育、休闲、养老等一二三产业进行充分融合,打造区域生态市场,在保障生态效益的同时,最大化地发挥市场的经济效益,推进生态建设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常态化,支撑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锡山区片区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整治深度融合发展工作专班,建立健全部门、板块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各项问题,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统筹规划。在区域整体发展框架下,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各项因素,综合做好产业开发和生态整治规划研究。
(三)加大政策支持。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契机,发挥顶层统筹、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对上资金争取。区镇两级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用能、排污总量等指标时要依规对相关项目予以倾斜,对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四)强化督导落实。要按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总体要求,及时将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定期对目标任务推进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督促,推动形成部门、板块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圆满完成。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府办〔2022〕73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1〕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打造具有锡山特色的婴幼儿健康成长高地。
二、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多元化、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率达到95%以上,家庭科学养育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改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建成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实现“一镇一街一普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1.提升家庭为主的科学育儿服务。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丰富育儿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专家咨询指导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婴幼儿家长及照护人员提供公益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将科学育儿指导纳入“出生一件事”,印发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手册、婴幼儿膳食营养指南等宣传资料,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全覆盖。为居家照护的婴幼儿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利用“锡山发布”、“健康锡山”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互联网等手段,为家庭提供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切实做好婴幼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鼓励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疾病防控、健康管理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等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均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根据区域人口分布情况,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逐步达到每个村(社区)应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托育服务场所,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亲子活动等多样化服务。新建住宅区托育设施按“托幼一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已建成住宅区托育设施要达到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完善。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责任单位: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锡山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3.发展机构为主体的普惠性照护服务。综合运用税费优惠、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补贴运营等政策,优先支持各类主体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探索开展“一镇一街一普惠”试点,积极培育普惠性示范托育机构,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鼓励支持现有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新建公办幼儿园都需规划设计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2022年羊尖、鹅湖、厚桥先行试点在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支持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专业机构开办托育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社会优惠开放。(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镇(街道)、村(社区)亲子活动中心可与有资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签订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照护的婴幼儿提供公益体验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政府部门要做好特殊群体(残疾、孤独症、困境儿童家庭)婴幼儿照护托底扶持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妇联)
(二)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4.标准化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严格落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规范体系,执行房屋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消防安全、卫生保健、保育管理、监督管理等标准规范,为婴幼儿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5.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统一明确托育机构登记标准和流程。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区委编办或民政局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在区行政审批局或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应包含“托育”字样,业务(经营)范围核定为“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及时将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6.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卫生保健规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应当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和标准,建立卫生保健常态化检查制度,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建立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行业规范指导、卫生保健评估、人员培训管理、儿童早期发展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托育机构应当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园长、保健老师、保育员和营养员定期参加卫生保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7.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采集基层日常巡查、相关部门抽查、组织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8.落实安全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应实施安全封闭管理,建立健全照护服务、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实现一键式紧急报警。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婴幼儿照护机构安全集中整治内容和检查方法,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技防设施、施工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安保管理。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实施联动巡查、违法查处、动态管理等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9.加强信用监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加强成本核算,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服务费用预收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数额。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锡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注重社会监督。畅通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立家长委员会,接受家长的监督;相关部门对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
(四)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11.优化经费投入。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奖补制度,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保障力度。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安排培训经费。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强化用地规划保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13.加大财税支持。完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由所属地财政给予不低于300元/人/月的普惠运营补贴,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经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水、电、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按单位终端总数的10%收取或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为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税务局)
14.建立“一事一议”协调机制。对利用存量房和设施改造中遇到的规划、消防等手续办理及邻避民扰等问题,由政府牵头建立“一事一议”协调机制,通过共同会商、专家咨询、第三方认证等途径,定期集中处置并固化形成规定流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15.完善生育支撑体系。优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环境,全面落实女方生育假、男方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各类公共场所按规定配备母婴室和无障碍设施,为母乳喂养、婴幼儿出行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公园、广场增设婴幼儿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
1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满足各类照护服务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幼教人员和卫生专业的学生报考育婴员技能等级证书,毕业后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维护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
17.加强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互联网+婴幼儿照护”服务,整合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推动科学育儿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依托国家托育备案管理系统,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区级规划指导、镇(街道)属地管理、社区开展服务”原则,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区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大数据管理、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合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充分认识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正面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工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开展示范试点。立足我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培育多种服务模式的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省、市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创新创优,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附件:1.锡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3.锡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锡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锡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保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副召集人:陆 晋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施俐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 蒋 盛 区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王 振 区委编办副主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
龚 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华晓薇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冷晓彤 区大数据管理局专职副局长
蒋德莉 区民政局副局长
谢 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褚云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 飞 区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钱 艳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邹志慧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盛 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亚强 区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黄小英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高 洁 区总工会副主席
钱芳芳 团区委副书记
包昕慧 区妇联副主席
朱 清 锡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天水 锡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华 军 锡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戴 炜 区税务局副局长
孔烨镭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周铁军 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席海云 安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金力 羊尖镇副镇长
宋晓媛 鹅湖镇副镇长
鲍绘宇 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威威 锡北镇副镇长
张 杨 东港镇副镇长
陆可为 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 媛 厚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
附件2
锡山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各种媒体资源,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区委编办:负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手续。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计划,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区教育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照护服务水平。
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利用信息化技术,共享相关人口数据,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支持。
区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注册登记,查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区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已备案评价机构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提供相关支持保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支持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配合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完善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工程建设活动依法监督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区应急局:负责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检查指导。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内资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外资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依法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区地方金融监督局:负责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金融和保险政策支持。
区总工会:负责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维护职工休假、就业等合法权益。
团区委: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
区妇联: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与改造;协同做好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锡山公安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落实完善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
锡山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环保要求。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和整顿规范工作;负责做好对无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举办者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负责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宣传发动、阵地建设、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等工作。
附件3
序号 |
推进目标内容 |
全区目标 (2025年) |
各地分解任务 |
||||||||
东亭 |
安镇 |
羊尖 |
鹅湖 |
东北塘 |
锡北 |
东港 |
云林 |
厚桥 |
|||
1 |
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个) |
区级1个 |
-- |
-- |
-- |
-- |
-- |
-- |
-- |
-- |
-- |
2 |
本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257 |
797 |
785 |
285 |
318 |
365 |
534 |
582 |
405 |
186 |
3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4.5 |
4 |
普惠托育机构镇(街道)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社区(村)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 |
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率(%)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锡山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人事任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凌志刚、李荣同志免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14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凌志刚同志的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荣同志的无锡市锡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蒋晓湖等21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锡府人〔2022〕15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蒋晓湖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陈涌浩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达科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职副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曼丽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超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鸥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章士东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顾静洁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任命周铁军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无锡市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韩琦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无锡市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鲍绘宇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雷凯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姜从云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浦亚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厚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李骏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魏太山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健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晴中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斌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水长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琳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敏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16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华敏伟同志为无锡市锡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晓等20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锡府人〔2022〕18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华晓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盛俊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分局长,免去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静华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副局长;
任命曹飞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无锡市锡山区地震局副局长、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任命施继安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华晟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沈威威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统计局副局长;
任命王晓同志为无锡翠屏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部部长;
任命项盛林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钱游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安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徐志军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冯冬雁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顾一军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分局长职务;
免去胡正良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金一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无锡市锡山区地震局副局长、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孝强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敏龙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鸣宇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巫银科同志的无锡翠屏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部部长职务;
免去陆帅同志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马俊、陈键翰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19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马俊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任命陈键翰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以上二名同志挂职时间2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金一、吕卫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0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金一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命吕卫同志为江苏省锡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汤若茗、毛晓旦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1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汤若茗同志为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毛晓旦同志为江苏省锡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二位同志试用期1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邹佳旻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2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邹佳旻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孙奕丹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3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孙奕丹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命俞慰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钱艳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沈喆同志为无锡翠屏山旅游度假区综合事务部部长;
任命袁小建同志为江苏省天一中学副校长。
以上5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算起。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4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张敏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谢乐章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2〕25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谢乐章同志为无锡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工作动态
“新华社新媒体元宇宙联创中心长三角基地”落户锡山
11月3日,锡山区人民政府与新华社新媒体中心战略合作暨锡山文商旅与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活动举行,“新华社新媒体元宇宙联创中心长三角基地”落户锡山。这既是锡山与新华社新媒体中心携手开启合作新篇章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锡山奋力抢占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的重大成果,将进一步助力锡山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俊,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江苏中心主任陈希希,区委书记方力,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蔡文煜,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徐悦,副区长谢乐章等出席活动。此次合作是中央媒体与地方政府创新合作的重大突破,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将通过“新华社新媒体元宇宙联创中心”与无锡市领先的物联网领域有效融合,利用资源优势和前沿技术探索,在元宇宙产品与技术创新、国家重点科研课题研究、中华文物全媒体精品传播以及产业导入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着力打造长三角数字与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共同形成媒体融合创新发展新范式。
2022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创新发展大会举行
科技创新是引领锡山发展的最核心密码。“最强大脑” 把目光聚焦锡山,凝聚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11月1日,2022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创新发展大会隆重举行。上百名院士教授、专家学者、科技精英齐聚锡山,共谋发展、共话未来。会上,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区揭牌,共有22个校(院、所、院士)企产学研项目,12个特色园区和校(院、所)合作项目签约。本次大会由中共无锡市锡山区委、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无锡市科技局提供支持和指导,以“智汇锡山·才赢未来”为主题,进一步探索校地合作新模式,持续深化合作新内涵,助推创新资源加速汇聚,助力锡山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副厅长蒋洪,省科技厅原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宇,副市长周文栋,市科技局局长赵建平出席活动。区委书记方力致辞,区长顾文浩主持,区领导章红新、葛敏、陶波、周建伟、张琳、钱斌、陆晓波、代星参加活动。
第三届财联社精英董秘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11月3日,由上海报业集团指导、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和财联社联合主办的第三届财联社精英董秘高峰论坛暨2022宛山湖董秘之夜盛典举行。来自资本市场的专家、上市公司董秘、企业代表齐聚锡山,共话资本前沿、共商投资合作、共谋未来发展。
无锡锡山消费电子基金发布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11月8日下午,无锡锡山消费电子基金发布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举行,知名专家学者、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企业代表等齐聚一堂,共启金融合作序章、共谋产业发展蓝图。活动现场,8个合作项目签约,总投资30亿元。规模1.5亿元的无锡锡山智电创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由锡山金投、东吴证券成立的产业并购基金落户鹅湖,总规模3亿元;鹅湖镇人民政府、锡山金投、上海芯聚集团联合打造“园区+基金+项目”创新合作模式,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高端智能墨水屏项目、新型电动工具自动化生产项目、AI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等5个优质项目集中签约。随着并购基金、智能制造产业园和产业项目的落地开花,将为蓬勃发展的特色专业园区注入经济新动能,催生更多优质项目、优秀人才、优良资源向锡山集聚,助力锡山消费电子产业园成为无锡消费电子引领区、长三角智慧生活电子制造高地。
全省首个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基地落户锡山
11月4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无锡基地揭牌仪式暨无锡市乡村振兴大学堂培训点授牌仪式在羊尖镇成功举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市委副书记朱爱勋共同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无锡基地”揭牌。
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峰会举办
1月16日下午,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峰会举办,众多专家学者、行业大咖齐聚一堂,聚焦元宇宙新赛道,解析数字创意新未来,激荡思想火花、凝聚合作共识、共绘美好蓝图。作为锡山金秋招商月的重要活动之一,本次峰会以“数字赋能 创意未来”为主题,由锡山区人民政府、无锡广播电视集团主办,锡山区文体旅游局、锡山文商旅、东亭街道共同承办。
第三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11月27日上午,作为2022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的重头戏之一,第三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来自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代表相聚一堂,展示技术、分享成果、交流思想,为推动车联网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全球最大钙钛矿产线在锡山投产
12月8日上午,极电光能150MW钙钛矿产线在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投产,首片钙钛矿光伏组件亮相。作为目前全球已投产且产能最大的钙钛矿光伏生产线,这一项目的顺利投产,为锡山打造新能源产业地标、做大做强“四新四强”产业集群,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首届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一体化发展大会举行
12月9日,第一届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一体化发展大会在锡山举行。来自集成电路领域的院士专家和行业精英齐聚一堂,聚力长三角,共创“集萃芯”,联合构建自主可控的工业芯片供应链,推进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一体化发展。